安徽一县鼓励“子随母姓” 新生儿随母姓获物质奖励

今年32岁的安徽农民王燕松和丈夫都是各自家中的独生子女。她在怀孕期间,得知县里鼓励“子随母姓”的新政策,和丈夫商量后,决定让孩子跟随母姓。在儿子出生后,取名王槿轩,王燕松也按规定获得了1000元的相应奖励。在2011年,王燕松所在的安徽省长丰县,成为“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性别平等项目”中国三个试点县之一。该项目旨在倡导全社会关注女孩的生存环境和健康发展,转变思想观念,提倡男女平等,遏制社会性别失衡。...[详细]

 
奖励随母姓是值得点赞之举
以千元奖励子女随母姓,从社会文明的角度来理解是倡导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革除旧的传统观念。从现实的角度更是希望用这种措施来有效降低男女性别比,达到比例均衡的目的,对于将来的社会稳定意义非常。一些农村家庭年轻夫妇,或多或少还存在重男轻女思想,非医疗性鉴定胎儿性别做“选择性生育”甚至违法遗弃女婴行为还时有发生,用奖励随母姓的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和避免这一违法行为的产生,且更能提高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可以说是“一举多赢”。...[详细]
“子随母姓奖千元”具有极强的针对性
城市和农村的工作方式是不相同的,而针对男女比例失调的现实,是很需要各地根据本地的特点“创新”工作方式。当然,最终的解决之道还需要综合考虑,作好顶层设计,但这并不能排斥各地的积极尝试,那是很可贵的做法。...[详细]
“子随母姓奖千元”:改革还是折腾?
跟妈姓,发奖金。在长丰试点的“姓氏改革”,看上去,更像是个噱头。无怪乎它遭曝光后,迅即引起眼球效应。而集结其上的褒贬不一的舆情,某种程度上,也为解剖社会观念的多元化提供了切口。...[详细]
功夫,更在姓氏外
但小小的物质奖励究竟能否撼动传统?在笔者看来,地方政府试图以奖励来体现男女平等,其作用恐怕不可高估。新生儿跟谁姓本是每个家庭的私事,其实我国《婚姻法》早就规定,孩子出生后的姓氏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跟谁姓”本不该成为新的命题。而行政奖励只是权宜之计,治标不治本。何况,政府只奖励子女随母姓的,但对男的也是另一种不平等。...[详细]
奖励子随母姓是一个昏招
至于说倡导自随母性是为了“提倡一种理念,家里生了孩子想跟谁姓就跟谁姓”,这话听起来很美妙,不但夫妻平等了,就连子女跟父亲都平等了,“想谁姓就跟谁姓”。然而,性别平等岂是一个姓氏所能体现?事实上,刚出生的孩子尚在襁褓中,他连自己身处地球还是火星都不知道,怎会自主选择跟谁姓?因此,在中国乃至世界,面对孩子取名问题,绝大多数的情况是,一致认可孩子跟父亲姓,鲜有因为孩子姓名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换个角度讲,孩子姓名的确定建立在父母都同意的基础上,本身不就是一种平等吗?而政策上倡导子女都随母亲姓,反而有以制造平等的名义制造不平等之嫌。...[详细]
奖励“子随母姓”开错了药方
在男女比例失衡的背景下,长丰县奖励“子随母姓”,本意是进一步提升女性的地位,引导人们改变传统的生育观念和重男轻女思想,调节男女比例,初衷固然是好的,但显然,长丰县政府开错了药方。...[详细]
奖励“子随母姓”是多此一举
小利诱惑难撼传统观念。传统往往是最难改变的东西。要改变一个人“重男轻女”的思想,区区1000元钱的小利,难以令人心动。再说了,要改变人们心目中“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于知识的教化,在于女性社会地位的提升,以及社会保障的改善,而不在于拿小利来诱惑。...[详细]
“子随母姓奖千元”,也算改革?
“跟妈姓,发奖金”意图挺好,可对地方政府来说,改变“重男轻女”的生育选择,着眼于改善“养儿防老”的现实土壤,比行政权越界要靠谱。...[详细]
千元奖励“随母姓”就能改善性别比例吗
长丰县政府之所以鼓励新生儿随母姓并给予现金奖励1000元,主要的目的是想以此改善男女性别比例失衡的问题。不言而喻,男女性别比例与子女随父姓或随母姓没有必然联系,生男还是生女不是由姓氏决定的,而是由基因代码等生物学因素决定的。如果以为人们接受了随母姓的理念,就能改变或改善男女性别比例失衡的问题,显然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有悖科学精神,不足取。...[详细]
奖金鼓励子随母姓真能打破“性别歧视”
仅依靠该政策就想彻底填平横亘在男女平等之间的鸿沟,无疑是异想天开。在消除男女平等这条路上,还有很多事要做,政府还必须充分考虑民意,找到更多的解决方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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