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子随母姓”开错了药方

发布时间: 2014-08-04 12:41:15   |  来源: 烟台晚报   |     |  责任编辑: 君君

 
    传统观念中只有男性才可以传承姓氏,延续香火,因此新生儿出生后取名字基本都会随父亲的姓氏。不过,在安徽省长丰县新生儿若随母亲姓的家庭,可获得1000元奖励。目前,该县下塘镇、左店乡、朱巷镇等乡镇,已经有30户新生儿家庭主动申请了新生子女随母姓。(8月1日《江淮晨报》)
    在男女比例失衡的背景下,长丰县奖励“子随母姓”,本意是进一步提升女性的地位,引导人们改变传统的生育观念和重男轻女思想,调节男女比例,初衷固然是好的,但显然,长丰县政府开错了药方。
    现代社会处于从父系社会向男女平衡社会的过渡期,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有了大幅提升,但不可否认,男性依然发挥着主导作用,而作为传统,子女随父姓依然是大众的、普遍的、主流的选择,政府用金钱奖励难以改变这种主流的选择。况且,孩子是父母共同的血脉、共同的基因、共同的传承,孩子所实现的传宗接代是针对父母双方、整个家庭的,并不是针对父亲或母亲某一方的。长丰县政府奖励“子随母姓”,虽然没有搞一刀切,虽然是以鼓励引导为主,但其思维依然在是传父还是传母的圈子里打转转,过于狭隘保守。
    提升女性地位、培育男女平等的理念、调节男女比例是一项综合型社会工程,需要一个相当长的阶段,需要很多代人的努力和坚持,不会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更不会因为随父姓或随母姓而产生多少实质性变化。实际上,随父姓或随母姓并不是关键的决定性问题,在推崇男女平等的家庭,即便子女随父姓,女性同样能够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关爱,而在重男轻女的家庭,即便子女随母姓,女性同样会受到轻视或歧视。所以,政府把奖励“子随母姓”作为调节男女比例的一个侧重点属于没有找准重心。
    政府的钱来源于纳税人,政府花钱也需要符合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我们不禁要问:长丰县政府奖励“子随母姓”是否有合法依据?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财政预算?是否经过了纳税人同意?若对这些问题如果没有合理的答案,那奖励“子随母姓”就又多了几分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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