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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全民参与社会治理模式

发布时间: 2016-01-19 15:20:12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四)强化保障,促全民“真”参与。

全民参与的真与假,直接关系到参与的效果。中山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建立健全全民参与的保障措施,促进全民“真”参与。一是各部门、各镇区和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创新项目的申报主体,每年围绕创新公共服务、巩固公共安全、提升公共文化、创新基层治理、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等主题,单独或联合申报创新项目13个,明确项目的牵头部门、职责权限、督导方式、考核目标以及各项保障。二是完善社会创新观察项目遴选机制,对具备创新性、可行性和可推广性的项目,由市社工委与项目申报单位签订共建协议,会同专家团队在政策指引、项目发展、推进方法等方面提供支持。三是加快推进全民参与的细胞工程建设,以项目化方式推进社会治理,着力构建全民参与社会治理的“1+5+N”项目体系,即依托与中央编译局共建的中国社会创新(中山)基地,着重抓好全民修身、全民治安、全民创食安、全民参与矫正社会工作和全民公益等5个社会治理的基础性项目,“N”即各单位、各镇区按照全民参与理念和方法,策划、实施的一批社会治理的新项目。

图说:全市共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18

(五)健全机制,促全民“常”参与。

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全民参与的常态化。一是规划先行。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出台了中长期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其中围绕如何加强全民参与,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基本原则和保障措施。全民修身、全民治安、全民绿化等行动都制定了相应的三年、五年或十年规划,明确了具体工作目标、进度。二是机制健全。全民参与行动均明确了群众日常参与办法和激励机制。如全民修身行动制定了具体的测评体系,将修身行动指标化;全民创文制定了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全民防“医闹”行动制定了预防和处置医闹工作指引,成立市镇两级第三方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畅通医疗纠纷依法调解渠道;全民公益行动创新提出了政府、社会组织、热心市民与企业三方联动的“公益1+1+1”模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源点对点地投向公益性的社会服务。三是机构和资金保障有力。成立了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在各镇区成立基层社工委,各委员单位形成了强大合力,协同推动全民参与社会治理工作。设立市级社会管理与创新专项资金,2015年资金总额增至8460万元,十大全民行动都相应配齐了专项财政保障经费,确保各项行动顺利进行。

图说:开展“食安卫士在身边”之科普进社区系列宣传活动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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