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
发布时间: 2014-09-25 11:05:07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六)强化环境执法监督管理,加强环境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把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安全作为生态市创建的根本要务
建立健全环评、排污许可、环境信息公开及举报制度,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举报制度、听证制度、舆论监督制度,及时准确披露环境等社会责任信息、企业环境信息,强化公众生态环境知情权,保护公众的环境利益。
1、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口。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的作用,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严格生态红线管控,严把项目的环境准入关口,把生态管控红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审查作为项目空间准入前置条件,强化总量准入,落实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审批联动机制,切实做到“六个一律不批”,严防“两高一资”、产能过剩行业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从源头上助推经济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近年来,完成了福州保税港区总体规划、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罗源湾区域工业产业布局规划、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福州空港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江阴海港新城总体规划等十余个国家、省、市级产业园区(区域)的规划环评;“十二五”以来,全市审批了4882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依法否决了156个不符合生态功能区划、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会产生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
2、完善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充分运用网络和数字远程传输技术、自动监测技术实时监控,建成省内一流的环境监控中心,在闽江、敖江、龙江建成了1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对市区的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实时水质监控,有效保障了水环境安全;建成了38 座大气自动监测站,全部具备PM2.5监测能力;对115家重点大气污染源、22家机动车尾气检测场实施远程视频和数据监控,环境监测、监察与应急能力显著增强。建立健全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环境保护网络体系,全市173个乡(镇)街镇均设立了环保工作站、行政村设环保专干,实现了环保工作群防群治。
3、加大环保执法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强化对危险化学品、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管,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十二五”以来,下达环境监察整改通知书253份,立案调查涉嫌违法企业85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898家,全面查处、重点解决污水直排、大气污染、工业生产和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等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安全。
(七)大力实施重点生态保护工程,统筹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生态市创建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把创建为民作为生态市创建工作的支撑,把创建惠民作为生态市创建工作的落脚点,突出群众在生态市创建中的主体地位,为民多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在生态创建中看到环境质量的改善变化,得到经济发展的实惠。
1、持续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为有效保障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市政府成立了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进一步加强闽江(福州段)、敖江(福州段)、龙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闽江流域“十二五”水环境保护规划》、《敖江流域“十二五”水环境保护规划》,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做好水质监测、水源地巡查、水污染应急处理、污染源排查等各项工作。“十二五”以来,全市实施了183项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成重点流域内18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拆除流域内2293家畜禽养殖场;制定了严格的采砂管理制度,开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实现水口水库、敖江山仔水库生态下泄流量的实时监控,关闭敖江流域332家石板材加工企业,制定石板材行业整体退出的时间表。
2、持续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对水源地实施封闭式保护,全市划定6个市级、12个县级、99个乡镇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面积达到1113.94平方公里,基本完成水源地围网和保护标志牌建设,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开矿、采矿采砂活动和各类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基本完成水源地沿岸污水管网接驳,实现污水截污接管。加强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预警,建成4座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4个市级、2个县级水源地视频监控系统,定期开展水源地巡查;成立了敖江塘坂水源地蓝藻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敖江水源环境监察队伍,放养生态鱼485万尾,有效减少水库富营养化暴发风险。强化水源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并实施《福州市城市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工作指南》,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环保、安监、建设、卫生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
3、积极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持续扩大群众环境知情权,继续推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参与环保,充分发挥了群众监督作用。通过“12369”环保热线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畅通有序的民意表达机制,建立信访办理回访制和领导带案下访制度,确保环境信访、投诉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十二五”以来,全市共受理办结各类环境信访2.2万件,信访办结率、反馈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