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
发布时间: 2014-09-25 11:05:07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二、生态市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用生态文明理念丰富生态市建设的内涵
福州历届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质量换取发展速度,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始终坚持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展生态市创建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彰显城市特色、增强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作为坚持以人为本、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载体,努力打造一条符合生产发展、生产富裕、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结合。
1、坚持科学发展,加快促进绿色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做到谋划经济社会发展与实施生态建设同步推进,增强产业竞争力与培育环境竞争力同步提升,扩大经济效益与提高环境效益同步考核,物质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同步发展。转变发展思路,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围绕“生态福州,人居典范”的发展定位,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双轮驱动、相互融合的现代都市型经济体系。优化发展举措,坚持人口与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严守生态红线,推进产业空间布局集约化,加大资源能源集约利用,努力构筑良好生态保护屏障。
2、确立施政理念,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山水自然之美是福州最显著的特色,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福州生存和发展不可替代的基本资源,也是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所在。福州在推进生态市创建实践中,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任何形式的开发利用都要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进行,使八闽大地更加山清水秀,使经济社会在资源的永续利用中良性发展”的讲话精神,把习总书记对福州的关爱作为一种务实的政绩观,体现到各级政府施政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环境优化经济的协调发展上,落实到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上。更加自觉地发掘和利用生态文化资源优势,集中力量把闽都历史文化风貌展示出来,把福州“绿城、水城、花城”的景致凸显出来,把“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福州精神弘扬光大,使之成为在福州发展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中争先进位、跨越发展的鲜明比较优势。
3、落实以民为本,不断提升宜居宜业环境。坚持把实现“百姓富” 和“生态美”的有机结合这一主旋律作为生态市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统筹城乡规划建设,更加注重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利益协调,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把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作为重大民生工程逐年加以推进,不断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全面统筹生态建设规划,持续增强生态建设财力和政策支撑,把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作为生态市创建的有效途径
准确把握生态市建设的本质,丰富生态市建设的内涵,积极发挥生态建设规划的科学引领作用,加强生态创建的组织领导,加大生态建设资金投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推进生态创建工作。
1、大力实施生态建设规划。2002年以来,福州市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与复旦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环境规划院成立课题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研究,编制实施了《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福州市生态市、生态县(市)、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加快生态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生态市建设规划通过人大审议批准,把生态市建设上升到全市人民共同意志,举全市之力构建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保障、生态文化五大生态体系,用战略的眼光、全球的视野来指导生态市创建工作。实施三级生态规划联动,全市10个县(市)区、137个乡(镇)街道编制实施了生态建设或环境保护规划,整体推进生态市建设。根据生态市建设目标,积极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十二五”以来,编制实施了《福州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生态福州”总体规划》、《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十二五”工作规划》、《福州市“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福州市“十二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福州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福州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福州市“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福州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福州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等多个涉及生态建设和改善民生内容的专项规划,形成多部门相互协调,多领域有效衔接,三产业整体推进,实现全社会均衡发展。
2、强化生态创建组织领导。福州市第十届党代会进一步明确国家生态市建设目标,积极构建“党委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市创建格局,从组织、目标、法律、责任、投入等关键环节入手,不断完善生态创建的各项机制。市政府于2002年成立了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亲自挂帅担任组长,每年召开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市环委会、全市环保工作大会等有关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年都要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一年接一年地抓,一任接一任地干。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均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实行四级生态联创,有效推进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
3、健全生态建设法律法规。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战略,充分利用人大的立法权,把在保护中发展的环保理念转化为法律制度。1997年,福州市颁布实施了《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此后相继颁布实施了《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福州市寿山石资源保护办法》、《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决定》、《福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福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福州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福州市绿化保护带若干规定》、《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福州市地下热水(温泉)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资源环境保护法规。以立法形式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大资源保护力度,促进污染防治工作,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创新生态创建资金投入机制。为有效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福州形成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入体制,建立健全生态创建“以奖代补”和“以奖促治”政策,对生态创建工作和环保设施建设给予资金奖励补助。“十二五”以来,仅市本级财政就投入生态建设资金71.18亿元,推动实施74项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补助生态创建奖励资金约5302.39万元,采取BOT、BT融资模式建成了19座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座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3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危废处置中心等,全市80%以上的乡(镇)因地制宜建设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接驳管网。
5、建立生态建设绿色考核机制。福州坚持将生态环保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每年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列入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创建管理考核,既考核GDP发展目标,又考核环保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有效促进各级政府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科学决策机制,保证生态建设的长效性和持久性,真正让全体市民共享生态建设所带来的环境改善成果。
6、推行生态创建联动机制。形成专题会议推动机制。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召开生态市建设工作推进会和形势分析会,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分别在长乐、马尾举办了两次全市生态创建工作现场会,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生态创建交流观摩,有效提升生态细胞创建工作水平。形成人大政协促动机制。2013年,市人大将生态市建设列入人大专题询问,多次组织人大代表调研视察生态保护与建设情况,先后两次举办生态市建设专题询问会,推动各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生态建设指标和生态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有效提升了生态市建设的速度和质量,有力促进了生态创建活动的开展;市政协围绕生态市建设大局积极建言献策,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城乡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实施退耕还林等方面提出各类议案提案,同心同德推进生态市创建。形成学习培训带动机制。市委组织部加大生态市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教育培训力度,把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精神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生态立市”的意识;市环保部门编印并下发了2000余册生态市建设示范区培训材料,开展30余批次市、县、乡、村四级培训,先后举办2期乡镇环保工作站站长培训班,有效提升基层干部生态环保管理能力。形成环保宣传教育机制。积极拓展和发挥主流媒体、重要栏目、重要时段宣传作用,适时组织集中采访、环保公益广告等环保公众宣传;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月”、“环保法制宣传进社区”、“扩大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行宣传”、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系列活动;深入推进环境友好型创建工作,认真做好“环境友好型社区”、“环境友好型学校”创建指导和复查验收工作;“十二五”以来,开展了35 批次环保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专项活动,在公交车及站台投放宣传材料 85万份,印发“福州环保信息”154期,通过“福州环保”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093条,与网友互动交流2万余次,及时满足市民网络诉求,积极引导全市上下把思想认识和行动落实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