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

发布时间: 2014-09-25 11:05:07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五)坚持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并重,着力彰显榕城山水自然特色,把打造优美宜居环境作为生态市创建的特色举措

注重挖掘福州山水文化、三坊七巷文化、昙石山文化、船政文化、寿山石文化中蕴含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朴素的生态思想,逐步打造出风格独具、内涵丰富、贴近生活、生命力强的福州特色生态文化,让城市文脉在发展中得以延伸;充分利用自然山水资源,做好显山露水的文章,加大内河整治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幅度提升城市绿化、花化水平,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升城市宜居品位。

1、着力彰显闽都文化人文魅力。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福州在推进生态市建设中十分注重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把闽都历史文化遗产作为生态市建设的子系统,通过弘扬历史文化遗产来传递城市的人文、精神内涵,凝聚群众对生态市建设的认同感和参与意识。近年来,福州重点打造了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马尾船政文化景区、闽侯昙石山文化遗址博物馆、寿山石文化等具有闽都特色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工程,把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特色、文化情感、文化内涵彰显出来,为生态城市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为加强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建设,制定出台了《福州市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福州市三坊七巷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福州市三坊七巷、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福州市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搬迁修复保护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文件,对28.88公顷的“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整体控制,加强街区环境整治,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加强人文生态景观建设,2010年,三坊七巷荣获“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称号,成为福州人文荟萃的缩影;为保护自然山水风貌,福州制定实施《福州市山体保护规划》,有效保护了城区58座山头的历史文化要素,组织实施乌山、于山、屏山、烟台山、冶山等历史风貌区和名胜古迹公园的保护修复,充分展现山体在历史文化名城和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此外,福州还制定了《上下杭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烟台山近代建筑群保护规划》,进一步加大福州人文历史的传承保护。

2、着力打造水城、绿城、花城。继续高起点打造闽江、乌龙江“两江四岸”城市景观,加快建设“城在山水中、山水在城中、显山露水”的山水城市格局。积极恢复水城古韵风貌。为再现福州独特的水城风貌,市政府积极开展西湖、左海整治,通过截污、接驳、拆违、净水、提景等综合措施,有效实现死水变活、污水变清和优化城区水系的目标,西湖、左海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水标准,多数指标优于地表水Ⅳ类水标准;2011年以来,按照“水清、河畅、路通、景美”的目标,开展内河专项治理的大会战,市财政累计投入资金48亿元,采取河道疏浚、驳岸修葺、景观建设等措施,有序推进内河截污、清淤、河底整治、景观提升、夜景灯光、沿岸建筑立面改造、桥梁改造、生态补水等各项内河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完成城区15条内河的整治,新铺设沿河截污管道约85公里,新增绿地面积200万平方米,新增步行道面积100公里,有效消除了内河劣五类黑臭水体,重塑古典韵味的滨河公共休闲空间,不仅满足了老百姓的休闲需求,也提高了整个城市的文化品位,2012年福州内河整治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此外,市人大还颁发实施了《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以立法形式严格实施河道保护,加大处罚力度,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让老百姓真正从生态建设中享受创建的果实。持续提升绿城建设水平。依据“两江润城、碧山环城、水链织城、青峰缀城”的规划理念,积极构筑“两廊五楔,一环六点和公园绿地体系”,形成以点带线,以线连面, “山在城中,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的城市形象,通过拆墙造绿、沿路植绿、沿河布绿、规模造绿、广场庭院添绿等措施,建成了城区74个公园绿地,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2%,市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8平方米,初步形成“林城共生、林水一体、林文相融”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网络,也成为仅次于杭州的最绿的省会城市。努力打造花城特色景观。大力加强城市花化彩化工作,优先选择花期长、色彩艳丽、观赏价值高、景观效果好的开花乔木、灌木、地被和色叶植物进行配置,实现中心城区、公园、道路全区域花化彩化,逐步实现“花满榕城”目标。

3、着力改善城市环境面貌。以2015年全国第一届青运会和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文明城市为契机,开展为期三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打造山青水美、文明宜居的核心城区。抓好市容环境整治。制订实施《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切实改善环卫基础设施,提升垃圾收运效率,有效推进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新村楼院等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同时,注重创新思路,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强化工作实效,着力破解乱张贴、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市容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切实为市民群众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抓好交通秩序整治。坚持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制定下发福州城区交通管理综合整治13 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在城区开展大规模的交通管理综合整治行动;注重宣传教育和严管重罚双管齐下,既强化日常管理,通过增加路面警力、延长执法时间,切实加大对违章驾驶、乱闯红灯、非法营运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又注重文明交通宣传,促进教化养成,培育文明交通新风尚,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出行秩序。抓好农贸市场整治。围绕市场环境、规范服务和安全管理等内容,对城区各农贸市场实行百分制测评,进一步落实责任制,督促农贸市场业主履行职责,有效提升市场管理水平;重点加强超市及周边环境整治,规范清理各类生鲜小店,切实解决违章搭盖、乱堆乱放、食品安全、经营秩序以及环境噪音等影响市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具体问题;完善“早餐工程”规范管理,从市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出发,将便民早餐车集中设置到小街巷和居民小区门口,统一颁发早餐车牌照和经营证,明确限定经营范围、经营时间,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市民群众吃上价廉物美的放心早餐。抓好“五小行业”整治。坚持严格规范管理,与中小餐馆店主签订《创建文明城市卫生承诺书》,启动中小餐馆小额罚款,在亮证经营、持证上岗、场所环境卫生、消毒措施和“三防”设施等方面对从业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加大网吧管理整治力度,结合福州实际,由文化、公安等市直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全市网吧经营管理,有效解决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上网人员在网吧内吸烟等问题。抓好基础设施整治。持续加大城区小街巷整治力度,投入专项资金做好路灯、盲道和无障碍设施以及排水系统、道路桥梁修缮改造等各项工作,先后对城区146条小街巷进行改造提升;着力推进无物业小区整治,按照“沟通、路平、灯亮、安全、卫生、有序”的基本要求,对全市无物业小区进行专项整治,完善基础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城区主干道沿线和重点建筑工地整治力度,针对特定时期建设项目多、任务重的实际情况,由建设部门牵头,进一步统一建筑工地整治标准,加强对工地围挡、垃圾处理、建筑噪音等问题的监管,确保实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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