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也限号:每天不超15对 用心良苦但不合法

日前,30多岁的王女士和丈夫到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被工作人员告知,办离婚需排号,今天号已排完,明天再来。此事引发巨大争议。据了解,长安区办离婚“限号”是2012年3月实行的,每天办理10到15个号。王女士的遭遇被报道后,引起各方热议。长安区民政局回应称,他们不干涉婚姻自由,采取此项措施旨在挽救盲目离婚家庭。从2012年3月实行该措施至今,当地办理离婚者人数逐年降低。...[详细]

 
发离婚证,做好分内事就好
离婚是改变人生道路的大事,但是不是一定就不好,还有待商榷。这个复杂的问题,宏观的角度自有社会学专家去研究,微观的个体感受外人是无法也没有权力妄加评判的。盲目离婚的家庭一直都有,但就为了“挽救”这一部分,而对所有有离婚需求的人采取措施,让好不容易鼓起勇气离婚的人重又堕入苦痛之中,这是否人道?...[详细]
不妨多看到“限号离婚”背后的善意
“限号离婚”说到底就是给婚姻一个冷静期,它并不会阻碍那些感情确已破裂的夫妻离婚,但是却可以避免那些“冲动离婚”的人真的离了婚。在对自身并没有任何利益可言的前提下,民政部门的良苦用心,理应被理解才是。...[详细]
“限号离婚”越界了
创新工作方法没有问题,但是,坚决不能超越道德底线和法律法规。《婚姻法》明确规定:结婚自由,离婚自由。“限号离婚”明显是违法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即便是有些人为了孩子、房子等“假离婚”,民政局也管不着,那是合法行为,只能在道德上谴责他们,不能用行政手段加以干涉。...[详细]
“限号离婚”折射的问题不小
“限号离婚”的初衷是善良的,目的还是让当事人冷静下来考虑婚姻存续的必要而不是意气用事、感情冲动。这可以理解,常言道: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稳定有利于社会的和谐,而婚姻不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不言而喻的。...[详细]
限号办离婚,何错之有?
不可否认,离婚者都是成年人,很多人闹离婚是家庭难以维持的不得已选择。但是也不排除,少数人尤其是年轻人的离婚,完全可能是一时心血来潮和头脑发热,一气之下作出的冲动决定。经常看江苏卫视《非诚勿扰》的朋友肯定知道,男女分手之后反悔的比比皆是,有的还通过《非诚勿扰》希望破镜重圆。《非诚勿扰》希望拯救分手者,没错;民政部门希望拯救离婚者,何错之有?咋能给其上纲上线,强行戴上“干涉婚姻自由”的帽子呢?...[详细]
离婚“限号”:不如增加服务
现在的结婚登记,除了注册之外,还有结婚宣誓仪式,民政部门甚至鼓励新婚夫妇,在登记现场交换信物,感恩父母,全家合影等,无非是烘托婚姻的神圣,强调双方的责任。离婚同样需要这些,至少可以通过设立离婚仪式、程序等服务,提醒双方冷静,和离婚“限号”这样的简单方式相比,“离婚服务”更符合人性。...[详细]
限号离婚:合情合理不合法
“好心办好事”也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不能以侵犯公民基本权利为代价达到降低离婚率的“好目的”。降低离婚率,挽救盲目离婚的家庭,相关部门应当通过耐心劝说来做工作,或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探索出一种家庭协调机制,来帮助一时冲动的夫妻冷静考虑,而不能简单地“限号”离婚。...[详细]
“离婚限号” 好意请勿过界
但“好心”就意味着行政行为可以越界插手个人选择吗?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现行《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可见,婚姻自由是由法律所规定并受法律所保护的一种权利。任何人,包括当事人父母,都不得侵犯公民自主选择结婚与离婚的权力,否则就是违法行为。长安区民政局通过人为的设置障碍,限制每天办理离婚的数量,从本质上来说也是干涉公民自主选择离婚与否的合法权利,合理不合法,好心办了坏事儿。...[详细]
限号离婚:一个尴尬的“土办法”
推出这个看起来有点怪异的办法,据称是为了给申请离婚者设置一点人为的障碍,以使那些一时冲动的申请人有机会重新权衡一下究竟是离还是不离。据称这项措施也有成效,从2012年实行当年,该区年离婚数就比2011年的1900多对,下降了140多对,2013年又比2012年下降40多对。...[详细]
离婚限号做法值得商榷
根据当地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的解释,之所以离婚采取“限号”,目的就是希望挽救一些气头上冲动离婚的家庭。因此,这种做法的初衷毋庸置疑,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也起到了一定效果,但从严格意义上说,仍有法律之外变相限制离婚自由之嫌,值得商榷。...[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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