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社会办培训机构乱象多、投诉多的现状,市教育局昨天提醒学生和家长,在选择课外教育培训机构时,要注意查验机构的办学资质,注意索取有效票据,切勿一次性支付长期培训费用。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不良社会培训机构共同特征可以概括为“四多”,包括号称的“在职名师”忽悠多、教学效果疑问多、奥数奥语虚热多、夸大宣传噱头多。尤其是面向中小学生的经营性民办课外培训机构,成为市民投诉的“重灾区”。
南京市民办教育协会负责人介绍,在宁的培训类机构不仅包括一批正规的事业单位和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还有大量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即通常以“教育咨询”或“教育科技”、“教育文化”等名义申办(以规避向教育部门申领“办学许可证”),而实际上开展学科辅导培训活动的企业。社会反响大、群众投诉多的也主要集中在这些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
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市民,可登录“南京民办教育协会网”(www.njmbjy.cn)查询全市正规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以及对这些机构办学质量的年度督导评估结果。市民在选择社会培训机构时,可要求查验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原件,并注意有效期;在办理报名交费时,注意索取有效票据,切勿为图方便或所谓“优惠”,一次性支付长时间的培训费用。
市教育局还重申,根据规定,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在社会培训机构有偿兼职授课,欢迎监督举报。一经查实,将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对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教学活动的,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纠正,取消各种评先评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