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发布时间: 2014-09-25 08:37:22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六、重视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

锦江区高度重视生态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全面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突出生态修复、生态绿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特点,精心谋划,高标准建设,初步展现城市主城区生态建设成果。

一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探索主城区生态文化建设道路,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生态环境改善成效,初步建成国家级生态区,为把锦江区建成绿化覆盖率最高、空气质量最好、河湖水质最净、能耗消耗最低、绿色环保组织最多的生态文明城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围绕“环城生态区”建设,探索中心城区生态修复道路,科学规划区域生态建设用地,确保生态保护用地占辖区国土面积50%以上不变,为特大城市主城区生态红线划定提供素材。

三是围绕“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建设,探索主城区生态恢复

道路,遵从师法自然,尊重原有地形地貌,遇岸成堤、逢树成林,巧妙地形成山水相映、水系相连而层次丰富的景观的设计理念,在全市率先建成占地5000余亩集生态保护、都市农业、自然景观、科普教育、休闲旅游功能于一体的白鹭湾湿地,荣获“绿色中国•杰出环境治理工程奖”,力争成为全国环保科普建设典范。

四是围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建设,探索资源回收利用道路,率先在中心城区倡导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积极试点垃圾收集分类,为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思路。

五是围绕“最清洁城区”建设,探索主城区环境质量综合整治道路,率先在中心城区提出消除“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使区域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率先建设街道环保所,扩大街道环保管理职能,建立污水监管网络,建设油烟在线监测平台,实施全区禁煤,使区域空气质量排名前列,为落实国家“大气、水、土壤”行动计划创造条件。

锦江区将坚持“尊重自然、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协调、引领创新”的原则,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通过构建发达的生态经济体系、优美的生态环境体系、和谐的生态文化体系、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努力成为中西部大城市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形成全国大城市主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独特模式和典型经验。

注:锦江区于2014年6月成为我国中西部特大城市中心城区中首个通过国家级生态考核验收的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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