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赌博组织灰色利益链:庄家抽成放贷坐收暴利
发布时间: 2014-11-03 10:55:21 | 来源: 经济参考报 | | 责任编辑: 曹洋
丰富打击手段建立禁赌责任制
天津市一些执法人员建议,加大举报制度建设,把鼓励民间举报作为综合打击的主要抓手。一方面,在农村赌博较严重地区划拨专门预算、健全特殊保障机制,建立对举报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机制;另一方面,发展壮大“耳目”队伍,除在普通群众中发展治安积极分子外,加大教育感化涉赌参赌人员及时为警方提供线索,形成立体全面的治赌民间网络。
贵州省社科院社会研究所副研究员陈讯建议,探索建立禁赌责任制,推广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探索经验:对基层公安机关实行更严格的禁赌责任制,辖区内如果发生大规模聚赌而未掌握情况,即问责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推行“交叉抓赌”,在上级公安机关的组织下,经常性、不定期地部署警力到另一个区域执行抓赌任务,防范庇护辖区内涉赌参赌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推广充实“警务协作平台”,建立邻近区域赌博问题定期通报制度,通过集中演练、联合执法,提高区域整体打击能力。
此外,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认为,打击农村赌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基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统筹:一是公安、检察、法院履行职责,快侦、快破、快诉、快判,坚决遏制赌博违法犯罪蔓延的势头。二是层层包干负责,集中优势警力开展重点整治。三是开展大要案攻坚行动,狠刹“非法彩票”“赌狗”等变相赌博活动,形成一定社会声势。
创新基层治理制定诚信“黑名单”
一些社会治理方面的专家学者认为,针对当前部分农村地区的生活陋习和精神营养缺失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桥头堡”作用,创新基层治理,加强教育引导,有效铲除赌博的“社会土壤”。
吉林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管理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郅强建议,围绕综合治赌在农村地区建立一整套创新机制:明确乡镇党政“一把手”作为打击赌博犯罪的第一责任人,凡放任不管或查处不力的一律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把打击工作列为农村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试行“一票否决制”,即存在赌博犯罪的村集体及村干部,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张宝义认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应实现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一是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二是结合各地实际对农民进行创业致富和新技能培训,引导促进富余劳动力“谋致富、思发展”,有效挤压这一群体的“闲散时间”。三是探索建立农村社会诚信体系,将参赌涉赌人员纳入诚信“黑名单”,与相关扶贫项目、种植补贴发放等直接挂钩。同时建立对应的淡出机制,如有举报立功表现或一段时期内不再涉赌,则从“黑名单”逐渐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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