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赌博组织灰色利益链:庄家抽成放贷坐收暴利
发布时间: 2014-11-03 10:55:21 | 来源: 经济参考报 | | 责任编辑: 曹洋
赌博组织分工严密形成利益链条 致富能手、失地农民因赌返贫
一方面,内部由庄家负责提供场地、召集人员,并从赌局中“抽红”;另一方面,外围人员各有分工,形成利益链条,从公安局、派出所门口到村屯路口,再到山田道口,一般设有三四道岗哨。
记者调研发现,农村赌博形式在改头换面不断蔓延同时,也呈现出诸多新特点新动向。其中一个特点便是涉赌人员结构多元化。据天津、吉林等地公安人员介绍,近年来农村涉赌人员在年龄、群体、性别等方面出现多元化趋向。一是年龄由中青年为主开始向两端延伸。二是妇女比例逐年增加。三是群体结构多元,一些“致富能人”甚至中小学生也深涉其中。
此外,农村聚赌地点更趋隐蔽变换。聚赌人员大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开展“游击战”,聚赌地点千变万化。首先是农村生产生活场所成赌博“主战场”,一些空置老屋、闲弃厂房频频被用来聚赌,而且最多不超过3天就换地方。其次是县市区域交界处成聚赌“好地带”。第三是深山老林、荒地河边等偏僻地成为聚赌“新胜地”。
同时,农村赌博组织体系配套环节渐趋完善。据一些基层执法人员介绍,当前在农村地区组织赌局需要内外两方面人员缜密配合。一方面,内部由庄家负责提供场地、召集人员,并从赌局中“抽红”;另一方面,外围人员各有分工,形成利益链条,从公安局、派出所门口到村屯路口,再到山田道口,一般设有三四道岗哨,酬劳为每人每天100元,负责往返接送参赌人员的司机,一天收入200元,还有专人负责送饭,费用全由庄家支付,一天的费用在1500元左右。
在调研中,记者采访的基层干部群众对农村赌博深恶痛绝。他们认为,赌博不但为农村社会稳定埋下极大隐患,也危及基层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首先应该看到,赌博会诱发刑事犯罪等恶性事件。2013年,吉林公主岭市公安局范家屯派出所破获的“9·14”杀人抢劫案,就是一起因赌博诱发的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分子因输钱顿起抢劫邪念,在入室抢劫中遭到激烈反抗,顺手抄起院中斧头对受害人痛下杀手。吉林省治安管理总队负责人曲永发认为,农村赌博往往使参赌农民债台高筑、倾家荡产,一些输掉几千甚至几万元的青壮年农民极易因此打架斗殴、杀人抢劫,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极大负面影响。
同时,农村赌博还叠加放大涉黄、涉黑、涉毒等事件负面效应,同时还导致不少农村致富能手、失地农民因赌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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