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发布时间: 2016-12-12 10:27:35 |来源: 联盟中国 | |责任编辑: 曹洋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后,鄂尔多斯市将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美丽乡村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呼包鄂协同发展和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巩固提升建设成果,让农村牧区环境更整洁,村庄更宜居,生活更美好,农牧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新村新貌
一是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牧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新能源利用、动力电供给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城乡协调发展创造条件。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公共服务权利。持续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实现财政从重视城市发展转向城乡协调发展。强化职业农牧民培训力度,促进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实现农牧民充分就业。大力发展农村牧区文化事业,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全面开展小城镇综合整治提升工程,进一步改善城镇面貌,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管理水平,着力打造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功能齐备、生活便利、保障一体的美丽宜居乡镇,让城里人有的,农村牧区也要有,城里人能得到的公共服务,农村牧区也能“零距离”享受。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大口村小占社
二是继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继续抓好村庄绿化、垃圾污水处理、工业固废污染治理、秸秆加工综合利用等工作,对照《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结合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乡村旅游等工作,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创建,2017至2019年,每年推出100个美丽乡村和绿色村庄建设典范,示范带动农村牧区整体面貌持续改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推动美丽乡村全域化。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杜家峁村包子塔旅游区
三是持续推进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按照《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各地根据村庄布局、人口规模等因地制宜确定环境卫生管理保洁模式,进一步明确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责任和主体,强化管护措施;协调推进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地方立法工作,推进城乡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指导帮助嘎查村进一步完善包括环境卫生、村务管理、村民行为规范等内容的村规民约,深入开展各类文明创建评比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自觉主动做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建立健全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美丽乡村建设良好格局。
新闻热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