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
发布时间: 2015-12-22 10:50:09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激发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活力
(一)建立市场主导的多元推进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农民主体”的原则,构建多渠道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合力推进格局。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通过打捆整合省、市、区各级专项支农惠农资金,积极扶持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等新村项目建设,2015年实现财政性资金投入5.88亿元,其中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2639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5689万元、整合省市区三级项目资金投入26727万元。二是引导市场资金投入。以土地综合整治为载体,运用市场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现代农业产业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等项目,2015年实现社会资金投入3.4亿元。三是发动村民自治组织力量。切实引导村民自治组织以村级公共服务资金和村集体经济资产、资源为杠杆,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加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2015年实现农民和其他社会力量投入1.5亿元。
(二)建立城乡均衡的公共服务机制。按照“城乡统筹、全域统筹、功能统筹”的思路,进一步整合利用各级配套资金,加快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涉农区域水、电、气、讯、路等基础设施覆盖率达100%,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建立了村级公共服务“以奖代补”资金,按照重点镇“1+28”、一般镇“1+27”、涉农社区“1+23”和村“1+21”的标准加快提升全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积极开展各类农村文化活动,2015年预计组织文化活动330余场次,送文化下乡30多场次,安装有线电视用户1100户、地面数字电视用户90余户。
(三)建立群众主体的深度参与机制。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涉及幸福美丽新村的项目是否实施、如何筹资、收益分配、权属调整等重大事项,全部由农民或农民集体自主决定。村民议事会、村民委员会、村委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议等形式,在项目推动上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顶层设计、政策激励、计划调控、项目审核等手段,全程做好引导、监管和服务工作。探索建立村(居)民议事会 “双联系”、跨村联合议事、议事会成员积分管理、政经“三分离”等制度,构建了议事会规范化、常态化运行机制。
(四)探索以增加收益为核心的农村改革。全面开展“1+3”农村改革工作,即1个国家级试点(“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3个省级改革试点(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试点、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改革试点、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改革试点),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和配套办法,率先在全市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基准价格评估工作。探索实施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离,建立完善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方面的政策制度体系、交易平台体系和风险分担体系,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抵押融资32宗、10098万元,开展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培育扶持农业市场主体,全区已成立家庭农场39家,其中工商登记16家,2家新获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171个,新获2个省级、1个市级示范社;农业重点龙头企业79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市级28家,带动面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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