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引领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发布时间: 2014-09-17 14:19:35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二、把森林郴州建设作为一个生态文明的践行过程,坚持尊重自然,生态红线与生态修复“两手并抓”

一是探索划定生态红线,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市委、市政府在出台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的基础上,2012年又探索划定森林“红线”,将全市林地划分为全封区(占84.5%)、限伐区(占8.7%)、开发区(占6.8%),分类施策,严格“红线”控制。桂东、汝城、宜章、临武、嘉禾等县作为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名录。

二是积极打造数字林业,构建森林资源安全体系。建成了市级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成立了森林防火专业队,全市贯通了重点林区防火林网,初步实现了森林防火监控的数字化、网络化管理。加强森林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开展森林资源保护“亮剑行动”,保持对毁坏森林资源的高压态势,全市没有发生严重的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重大案件,有力保护了森林郴州建设成果。

三是实施生态恢复工程,全面提升城市森林健康度。实施矿区复绿、石漠化治理、“三难地”改造等生态脆弱区提质改造工程,出台禁伐、禁火、禁荒、禁猎、禁牧等“五禁”措施,对全市近1000万亩生态公益林进行森林抚育,不断优化提升森林结构和功能。全面开展黄土裸露治理,因基础设施建设、周边矿山、尾砂矿弃置地和房地产项目造成的黄土裸露得到治理。如西河西岸原为选矿企业尾砂库,通过关闭选矿企业后清运和集中处理尾砂80多万立方米,覆土100万立方米,绿化30万平方米,建成占地近500亩的西河沙滩公园;西河东岸将污染治理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也建成了600余亩的滨水公园。

三、把森林郴州建设作为一项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坚持富民优先,国土增绿与农民增收“兼容并重”

我们始终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理念,将森林郴州建设与林农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在兴林中富民,在富民中兴林。先后实施了一系列重点工程项目,主要从财政补助、造林劳务用工、土地流转、林业产业转型和花卉苗木经济林果等产业发展方面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

一是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以游促收。大力推进生态旅游业发展,全市建有省级以上森林、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12个。按“一村一品、一村一景”规划乡村生态旅游,围绕“绿色、生态、休闲、多样”主题,大力发展具有郴州特色的乡村生态休闲村镇和森林人家。同时,举办神农文化节、茶文化节、杨梅节等节庆活动,以节促游,带动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满足了人民“回归自然享受自然”的心理需求。2013年全市生态旅游接待游客量达180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2.2亿元。

二是发展壮大林产基地,以产增收。着力发展“高产油茶、高效楠竹、珍贵树种”三大“百万基地”,累计建设油茶林8万公顷,楠竹林8.7万公顷,珍贵树种7.3万公顷;年产茶油1万吨、干鲜水果80万吨,苏仙区、永兴县、桂阳县、安仁县列为全国油茶产业发展重点县。加大特色经济林的建设力度,资兴市、宜章县、永兴县已成为“脐橙之乡”,“乌梅之乡”、“冰糖橙之乡”。发展林下经济种养植面积达2.47万公顷,林农收入逐年提高,有力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

三是规模发展花卉苗木,双效兼收。加大苗木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形成了以郴州大道花卉苗木带、桂东县寨前花木走廊、嘉禾湘南苗圃、资兴市程水—七里等为核心的多个苗木产业群,既绿化美化了环境,又为全市提供近10万个就业岗位,可谓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

四、把森林郴州建设作为一曲绿色人文的和谐颂歌,坚持以人为本,绿化与文化“融合并行”

我们注重城乡绿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有机结合,凝聚城市景观特色,丰富城市文化内涵,使古城与新景、生态与人文、绿化与艺术交相辉映,构筑了自然山水与人文胜景和谐统一的城市景象。

一是注重地域人文精神。五岭广场“神农作耒耜”城雕、苏仙岭“三绝碑”和 “屈将室”、五岭阁昆曲表演、北湖公园叉鱼亭和诗墙、南塔公园千年南塔、义帝陵、爱莲湖濂溪书院、龙女温泉百福大鼎、苏仙桥游园《童区寄传》浮雕墙、福地广场“福文化”、“仙文化”等元素,实现了传统历史文化与园林绿化的有机结合。烈士公园湘南起义纪念塔、馆、碑廊和五岭公园浮雕文化墙,展现了湘南红色文化与园林绿化的有机结合。北湖公园女排群雕、苏仙桥游园抗洪纪念雕塑、苏仙岭冰灾纪念馆(园)、随处可见的“郴州精神”园林造景,展示了当代郴州文化与园林绿化的有机结合。

二是凸显“郴州八景”特色。古“郴阳八景”始于宋元时期,多数景点至今保存完好。我们在城区重要节点制作了“苏岭云松、北湖水月、东山一览、南塔夕照、龙泉烟雾、相山瀑布、圆泉香雪、鱼绛飞雷”等8处“郴阳八景”植物造景。另外,开展政府引导、文化团体主导、全社会参与的新“郴城八景”评选活动,提炼新的城市景观,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

三是营造“一街一景”特色。五岭公园的桂花、烈士公园的杜鹃、爱莲湖畔的梅花、苏仙岭和南塔岭的樱花均种植成林,全市公园游园形成了风格迥异、特色鲜明的山头景致。新城区建成全省最长的城际景观大道——全长60公里的郴州大道。老城区人民路种樱花、郴江路种桂花和华盛顿棕、五岭大道种紫薇、万华大道种梅花、龙泉路种桃花、南湖路种花石榴、升平路和文化路种银杏,逐步形成了“一路一花、一街一树”。

四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2008年特大冰灾使郴州的古树名木遭受严重打击,我们第一时间对古树名木进行抢救性保护,对区域内的每棵古树名木实行“一卡(登记卡)、一牌(保护牌)、一协议(管护协议书)、一台帐(养护台帐)”的管理模式,全市共建档挂牌保护古树名木4.89万株,各类档案齐全,管护措施到位。

五是市树市花颇受青睐。樟树、紫薇、月季深受郴州人喜爱。1986年7月郴州市第六届人大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樟树为市树、月季为市花的决议,2009年提出增补紫薇为市花的建议。目前,樟树、月季、紫薇已成为郴州城市重要的绿化和景观树种,普遍栽植于公园、街道、广场、庭院内。

五、把森林郴州建设作为一套体制机制的探索创新,坚持建章立制,强力攻坚与长效管理“合力并举”

一是领导重视,齐抓共管。始终坚持高规格、高强度行政推动,冰灾以来,市委、市政府连续6年每年都召开高规格的造林绿化动员大会,连续出台三个决定并配套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坚持抓好“五个一”,即把森林郴州建设工作作为“一号工程”、坚定“一个口号”、坚持“一把手负责”、实行“一支笔审批”、“一票否决”;实行森林郴州建设目标责任制,把森林郴州建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层层动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并列入重点督办事项,狠抓督查督导,强化了森林郴州建设工作的执行力,形成了森林郴州建设工作的合力,为森林郴州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二是规划引领,制度保障。我们突出规划龙头地位,组织修编了《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编制完成了《郴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30)》、《郴州市城市绿线规划(2010-2030)》、《郴州市城市绿道规划(2012-2030)》、《郴州市城区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2012-2030)》、《郴州市蓝线规划(2012-2030)》、《郴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郴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等一系列专业规划。市第四次党代会通过《关于开展三年城乡绿化攻坚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市城区绿化工作的决定》,市委、市政府出台郴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公园管理办法、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园林式单位(小区)评选办法、义务植树管理办法、绿地和树木认建认养管理办法等文件,使我市森林郴州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拓宽渠道,加大投入。我市一直将城市森林建设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近年来,我们通过“用好财政资金、整合项目资金、打捆部门资金和吸纳社会资金”的方式,形成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通过土地和林权流转,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既让老百姓充分受益,又有效解决了农村绿化再投入资金不足的难题。2011年以来,全市共投入资金176亿元,其中市级财政共投入近8.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城乡绿化建设,落实县市区配套资金58.2亿元,吸引社会资本109.2亿元,资金投入呈逐年增加趋势,为森林郴州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是完善机制,落实奖惩。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我市森林郴州建设工作实行责任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和问责措施“五落实”,制定《郴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票子”和“面子”奖惩确保了各项森林郴州建设任务有效落实。落实督查考核机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作风办等单位每季度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或批评曝光;年底森林郴州建设考评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评估范畴。落实协调联动机制。建立森林郴州建设责任单位联席会、现场办公会等一整套沟通协调机制,各单位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合力攻坚,有序推进了森林郴州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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