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全国领先

发布时间: 2014-09-17 14:07:09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三、试点过程中的体会

通过这几年的工作实践,我们体会到,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利于降低和分散企业的经营风险,促使企业更加履行社会环保责任,加强环境污染风险管理,提升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减少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机率,确保本地生态环境的安全,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因此,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同时,做好这项工作一是必须制度先行,以制度的创新和政策的规范作为支撑和保障。二是不断完善机制,建立保险共保体,并形成了企业为责任主体、保险公司和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责任保险联动机制。三是强化风险管理,把加强参保企业的环境风险管理与指导,作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重点和落脚点。四是坚持稳步推进,摸清底数,明确目标,相互配合,逐年推进。

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下一步工作设想

我们将努力改进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和疏通投诉渠道,及时了解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承保公司尽快组成专业团队加强对投保企业的服务,进一步提高企业对绿色保险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1、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组织各地环保部门采取动员会、座谈会、培训班等形式,结合每年“环保宣传月”、“百日环境安全宣传服务”等活动,利用媒体、网络和展版、画册以及向企业发放《保险服务手册》等方式,大力开展绿色保险目的意义宣传,宣传国家环保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邀请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企业法人召开一次座谈会,宣传相关的政策并征询他们的意见建议。特别是组织一次对基层环保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认识和工作的积极性,解决工作中简单和应付的工作方式。同时,加大已有案例中成功化解矛盾减轻企业负担的宣传。如2012年7月,我市某公司发生盐酸泄漏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及第三方财产损失达300多万元,保险公司预赔付50万元,将赔偿100万元,而企业投保时缴的保费为2.05万元。另外,针对以前组织的培训班和动员会时大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因故未参会,缺乏对绿色保险试点情况的了解。继续向参保企业发出一份公开信和一份意见征询表,向企业负责人宣传绿色保险的作用意义及相关规定,进一步了解相关企业的意见和建议。随后对反馈意见进行统计汇总。进一步提高宣传的成效,使企业对绿色保险的作用意义有更深刻的了解,不断提高企业参加绿色保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进一步加大对参保企业的服务力度。坚持把加强对企业的环境风险指导服务和督促企业尽快整改环境风险隐患作为工作的重点,把提高参保企业的环境风险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作为推行试点的工作目标。加强对绿色保险试点的监督管理,建立和疏通投诉渠道,及时了解关注企业对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承保公司加强专家服务和定期组织防灾防损专业方面的业务培训,帮助企业做好风险防范。继续执行好赔偿“绿色通道”,实行预赔款制度。同时,在参保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示范工程、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基金、环境风险处置装备的配制做些新的偿试。

3、进一步加大对参保企业优惠措施。继续实行优惠政策,对投保后当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在续保时予以保费下降10%的优惠,对未按照规定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且投保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续保时要对保险费率上浮。使越早参保的企业,续保缴的更少。为了给参保企业更多的优惠,经共保体商定对部分规模小、风险较低的企业拟赔偿限额仍为100万元,但所缴保费参照50万档将降到1万元左右。

4、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稳步推进。国家环保部、中国保监会正式出台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按照指导意见的精神,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方针,不断完善推进方案和工作步骤,坚持鼓励和自愿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动员那些真正环境风险较高且规模较大的企业参加绿色保险。同时,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履行防范环境风险的法律义务,加大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责任追究。同时,制定并出台《无锡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政府规章)。

将积极稳妥地继续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工作进度,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和创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专家的作用,帮助企业提高污染事故预防能力,力争使投保企业不出或少出环境污染事故,为无锡市的生态环境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将积极稳妥地继续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工作进度,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和创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专家的作用,帮助企业提高污染事故预防能力,力争使投保企业不出或少出环境污染事故,为无锡市的生态环境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具体:

1、共保体的职责分担进一步调整优化

2、基层环保、保险、企业的培训和动员进一步加大力度

3、相关引导政策(绿色信贷、信用体系、风险消减、风险资金等)进一步落实到位

4、风险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和计划性进一步加强

5、损害鉴定与评估工作技术基础进一步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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