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公务员灰色收入未必不合理 去掉后收入中等

发布时间: 2014-07-04 11:38:14   |  来源: 新京报   |     |  责任编辑: 曹洋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唐钧。新京报记者 吴江 摄

【对话动机】

7月1日,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确,“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被媒体解读为“养老金并轨的重大进展”。

不过,7月1日当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对外澄清,这是“误读”,“条例对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也只是作出了原则规定,并不意味着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开始实施。”

此前,社会学家、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唐钧曾提出“养老金并轨是乌托邦”的说法。

一方面一些公务员拥有灰色收入,另一方面其养老金又明显高于社会职工。但唐钧却连番表示,“公务员灰色收入不等于不合法”,引发网民争议。

而在经济学家的视角中,“灰色收入”则没有这么名正言顺。“灰色收入即为非法收入、违规违纪收入、按照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其合理性值得质疑的收入及其他来源不明的收入”。经济学家王小鲁说。

在中国的收入分配改革中,“灰色收入”是个绕不过去的话题。同为灰色收入,为何在一位社会学家和一位经济学家眼中如此迥异?

社会公众该如何看待灰色收入?即将启动的收入分配改革,怎样解决灰色收入问题?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到底前景如何?

近日,新京报记者“同题问答”,分别对话唐钧和王小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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