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产假休3年” 北京市妇联回应“不能解决”

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幼君已经是连续两年提延长产假的建议。2012年,我国将女职工产假由原来的90天延长至98天,晚育、难产、多胞胎等情形,还可增加假期。对此,王幼君建议,将女性的产假延长到3年,其间由财政或社保基金发放生育津贴。不过,按照他的建议,女职工产假期间,需自愿选择离开职场,待3年期满之后重新择业。3年期间若母亲上班,则自动丧失产假资格,恢复工作女性的正常身份。...[详细]

 
“产假延至三年”的理想与现实
正如凡事具有两面性一样,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同样属“有人欢喜有人忧”的纠结难题。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实际上是从法律的角度规定了女性的产假性质属“带薪休假”。于是,“钱从何来”便成为“产假延至3年”后首当其冲的难题。而用人单位“给不起”则是不争的现实。...[详细]
产假3年只是看着很美
产假休3年,广大产妇可以得到很好的休息,也能够很好地照顾孩子,看上去确实挺美好。不过冷静想想,产假休3年也只是看上去美好,如果真落实起来恐怕很悲剧,政府、企业、产妇无一幸免。...[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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