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打造“安徽样板”
近日,安徽省正式印发《安徽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并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从基金设立、运作管理、投资退出、风险防控、职责分工等方面构建全生命周期制度体系,以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导向规范政府投资基金发展,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引导社会资本聚力服务全省“1188”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培育新质生产力。

新闻发布会现场。许梦宇 摄
发布会上,安徽省财政厅厅长谷剑锋介绍,《管理办法》共7章40条,立足“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总目标,覆盖基金设立、运作、退出等全生命周期。特别是围绕安徽“1188”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
在制度创新层面,安徽推出多项突破性举措。创新预算出资精准管理机制,依据基金类型、投资进度、资金结余差异化安排预算出资,严守“三保”底线,严控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确保财政可持续、风险可防控。构建全省统一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统筹基金审批备案、行业准入、产权登记、信息统计、日常监测、信用建设,实现“募投管退”全流程线上监测、动态预警、精准研判。创新管理人综合能力评估体系,构建“政策目标+投资业绩+合规风控+投后赋能”四维评价机制,实现管理人精准筛选、动态调整、科学激励,从源头提升基金专业化运作水平。
针对创业投资类基金,安徽给予差异化支持:允许适当提高政府出资比例,存续期可放宽至20年,绩效考评周期延长至3至5年;建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考评重点为政策目标综合实现情况,让创投力量更加“敢投”“愿投”“能投”。
此外,安徽还将依托天使母基金群、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搭建资本与项目精准匹配平台,持续优化创投生态,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扎根安徽、投资安徽,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注入强劲资本活水。(文/刘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