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北京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费用先行救治”保障举措

日前,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2026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宣布,正会同市卫生健康委以道路救助基金为基础,在全市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员“无费用先行救治”保障举措,提高对于救治伤员的救治保障。


发布会后,该项保障举措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北京晚报、北京日报、新京报、中国网、中华网、人民日报中国城市网等十余家权威媒体进行了集中报道与解读。
如何理解“无费用先行救治”
“无费用先行救治”举措是北京道路救助基金在市交管局、市卫健委支持下形成的保障举措,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交管、伤员或医院第一时间同步情况至救助基金。救助基金直接向医院开具垫付通知书,伤员救治后对无力支付的费用由救助基金予以保障,并同步启动向事故责任方的追偿程序。
政策保障:覆盖全市,应知尽知



为保障事故伤者及家属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得到保障,市交管局将救助政策告知纳入事故办案程序,对全市伤人交通事故的100%覆盖,确保事故伤员对救助政策“应知尽知”,实现“应助尽助”的民生保障实效。

警医联动:从试点到覆盖全市的救治体系


自2021年起,市交管局联合市卫健委,率先与39家具备交通创伤救治能力的医院开展政策试点,目前已建立起覆盖全市69家医院的伤员救治体系。通过签订四方协议(公安交管、区卫健委、医疗机构、救助基金),助力“事故伤员救治绿色通道”与“救助基金救助绿色通道”更加顺畅,高效运行。
实践价值:
让紧急救治有温度,让城市安全有厚度
“无费用先行救治”保障举措的实践价值体现在多个维度。它不仅是对事故伤者生命健康权的优先保障,更重要的是,该举措统筹兼顾肇事方、医疗机构、伤者及家属等多方主体的合理诉求,解除了伤者及家属的医疗费用顾虑,有效避免了因费用纠纷、责任推诿引发的二次伤害。


下一步规划:拓展覆盖,筑牢城市安全基石
目前,“无费用先行救治”政策已逐步在全市所有具备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未来,北京道路救助基金将在市交管局和市卫健委的统筹指导与协同推进下,始终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扩面、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