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办案子”到“解扣子” 云南元谋法院巧解50万山林补偿款纠纷
2023年的盛夏,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太平镇村民李某第三次走进元谋县人民法院,手里那叠泛黄起皱的土地契约复印件,早已被汗水浸湿了边角。他对面坐着邻村的张某,还有某县自然资源局的副局长。
而一切的源头,是一笔五十余万元的征地补偿款,而根子,却深深扎在十五年前的土壤里。
这是一起“民告官”的行政诉讼,而案件背后却是一团更纠葛的乱麻。2008年林改时,因历史档案混乱,李、张两家的自留山在登记时被阴差阳错地“调了包”。直到2022年高速公路建设征用山林,伴随着征地补偿款的到来,矛盾轰然激发。
“这山是我爷爷一锄头一锄头开出来的,老契约都在这儿写着呢,怎么就变成他家的了?”李某的声音因激动有些发颤。张某则把脸扭向一边,闷声道:“林权证上白纸黑字是我的名,钱打到我的卡上,我能有什么错?”
李某先为分钱打了民事官司,却被权属问题卡死。他只得另起一案,将县自然资源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那张“张冠李戴”的林权证。民事与行政两案缠绕,如死结难解。
“如果只是机械办案,行政诉讼判登记是否合法,民事官司判钱怎么分,两场官司打完至少一两年。矛盾可能激化,山林重新划界、换证更是遥遥无期。”承办法官深知症结所在。
转机,在庭审之后悄然萌发。那天,被告席上坐着的是县自然资源局的局长。庭审结束,法官叫住了双方:“今天坐在这里,判决书不是唯一目的,更重要的是把你们的问题真正解决掉。”那位局长也站起身,走到李某面前:“老乡,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我们有责任,我们会和法院一起,尽全力把事情妥善解决。”
随后,法院迅速启动机制,邀请县检察院加入,并牵头召集了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的负责人,连同李、张两家,在半个月后坐到了一张特别的“圆桌”前。会议从日头高照持续到星斗满天。法官和检察官的角色悄然转变,从裁决者变为引导者和释法者;行政机关负责人褪去了管理者身份,成为了解决问题的第一责任人。
“补偿款按现有登记发放,但土地的历史使用情况必须尊重。我们是不是可以商量一个双方都认可的比例来分配?”法官提出了打破僵局的思路。
“那剩下的山咋办?证还是错的,以后不是还要扯皮?”李某紧跟着追问。
自然资源局局长将地图在桌上铺开,“我们依据老契约和你们的共同指认,当场把剩下山林的分界线确定下来,两家单位现场见证,后续就以这个结果,把新的、正确的林权证送到你们手上!”
一直沉默的张某抬起头,看了看地图,又看了看对面李某手中那些泛黄的纸页,终于开口:“山确实是李爷爷先开的荒,我们家也种了这么多年。钱,我同意按商量的比例分。但我家那块山,以后也得明明白白。”
六个小时,从各执一词到耐心沟通,从针锋相对到互相让步。最终,三方达成一致:补偿款按协商比例分配;剩余林地现场指界、绘图确认;行政机关承诺在最短时限内完成更证手续。这份协议,同时解开了关联民事案件的死结。李某当场提交了撤诉申请。
“心里压了十几年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李某长舒一口气,“没想到局长亲自来,更没想到几个部门真能坐在一起,把我们两家人三代的糊涂账算得清清楚楚。”
将法庭搬到乡间地头,让负责人直面群众诉求,元谋法院的“1234”工作法,正悄然将法律程序,转化为有温度的权益守护。(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楚雄州委政法委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