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个旧法院刑事审判庭获最高法、司法部联合通报表扬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对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人民陪审员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全国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人民陪审员工作中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其中,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凭借扎实的工作举措和显著的工作成效,获评“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更是刑事审判工作中汇聚民意、彰显公正、化解矛盾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个旧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始终将人民陪审工作作为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立足刑事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优化服务保障,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走深走实、提质增效。

建强陪审队伍,夯实履职基础
在陪审队伍建设上,联合司法行政机关构建“随机抽选为主、专业推荐为辅”的选任机制,重点吸纳基层群众、行业骨干、人大代表等群体,打造出一支结构合理、代表性广、素质过硬的人民陪审员队伍。针对刑事案件专业性强、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创新开展“岗前集中训、履职常态训”分层培训模式,通过法官讲堂、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形式,系统讲解刑事法律知识、庭审流程规范和陪审履职技巧,有效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治素养和实质参审能力,让“无袍法官”真正懂法、会审、善言。

优化管理机制,提升工作效能
在陪审管理效能上,健全“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制度,确保参审公正性,实现重大刑事案件陪审率达标、普通刑事案件陪审全覆盖。建立“一人一档”电子档案,细化陪审员履职考核标准,将参审态度、评议质量、群众评价纳入考核范围,形成“选、培、审、考、退”完整工作链条。同时,强化履职保障,设立陪审员专属休息区域,定期开展履职心得交流活动,切实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职业尊荣感和履职主动性,激发“愿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内生动力。

发挥桥梁作用,延伸司法功能
在职能作用发挥上,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桥梁纽带”作用,让司法审判更接地气、更贴民心。在刑事案件审理中,引导陪审员立足群众视角,结合生活经验和社会认知,对案件事实认定、情理考量等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法理与情理深度融合,让裁判结果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契合社会公序良俗。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邀请陪审员参与庭前调解、判后释法,以通俗语言化解矛盾隔阂,有效降低社会对抗,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延伸陪审职能,组织陪审员参与“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让司法民主的种子扎根基层。
下一步工作中,个旧法院将持续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不断优化陪审工作机制、提升陪审工作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个旧建设贡献更强的司法力量。(周应林、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