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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慧芬:一位壮族女检察官16年的坚守与担当

时间:2026-01-27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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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的一天,在刺骨寒风中,14名群众带着一面鲜红的锦旗出现在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人民检察院门口,他们急切地打听一个人:“韦检察官在吗?她帮我们讨回了打工的血汗钱,我们来感谢她。”接待的工作人员很快拨通一个检察官的电话:“韦姐,又有群众来给你送锦旗了。”这位群众信任的“韦检察官”,同事信赖的“韦姐”,就是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韦慧芬。作为扎根基层的壮族女检察官,办案千余起,先后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荣誉。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检察院就是让法律落地的地方,检察蓝就是责任的颜色。”这是23岁的韦慧芬参加工作时写在工作笔记扉页上的三段话,16年来,她每天都在努力践行着自己写下的承诺。

让“双语检察”成为检民关系的“连心桥”

富宁县是云南的“东大门”和“出海口”,地处两国三省十县结合部,多民族聚居,语言不通、习俗不同,往往成为影响执法司法效果的重要因素。

“群众来检察院反映问题,是对我们的信任,我们不能让语言成为沟通的障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韦慧芬与同事探索开展“双语检察”工作,在12309检察中心建立“双语服务窗口”,选派精通壮语、苗语、瑶语且群众经验丰富、业务强的检察人员轮流到窗口服务。在文山州首家推行“双语公诉”制度,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和主审法官把法律术语转换为群众所属民族的语言,确保群众听得懂、能理解,保障被告人权益。

在韦慧芬心中,控告申诉工作是检察院联系群众的桥梁,容不得半点马虎。多年来,她始终把来访群众当亲人,用耐心、细心和真心,化解群众心中的积怨,架起检民连心桥。重复信访20余年的李某,常年到政府和政法部门反映情况。韦慧芬了解情况后,与同事深入研究李某的诉求事项,多次主动到李某家拜访,把法律、情理、乡音融合起来,用听得懂的民族语言耐心释法说理,最终成功促成李某息诉罢访。

近三年来,韦慧芬接访群众300余人次,帮助群众协调解决问题50余件。她的接访“三件套”:舒适的座椅、温暖的茶水、熟悉的方言,成为富宁县人民检察院的接访服务标配。她常说:“群众跑几十里山路来上访,图的不是一杯茶,而是被尊重的感觉。让他们坐下来、喝口水、用乡音聊聊家常,怨气就消了一半。”

让“创新机制”成为维护民利的“助推器”

2023年8月,韦慧芬和同事们一次寻常的下村普法活动,揭开了一道民生难题。16名六旬伐木工人,被雇主肖某某拖欠工资6万余元长达1年多。老人们靠打零工维生,多次讨要无果,雇主却更换联系方式,人间蒸发。

望着老人们焦急而无助的眼神,韦慧芬的心被揪紧了。她立即带领办案组展开行动,调查核实、查阅材料、调取证据……经过多方不懈努力,终于联系上在外务工的肖某某。面对“工程亏本”的托辞,她耐心释法说理,明晰了逃避支付劳动报酬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最终,在她的组织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肖某某承诺8个月内付清全部欠薪。

民事纠纷是社会矛盾的“晴雨表”,稍有不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大风险”,不能就案办案,也不能止步于个案解决。韦慧芬带领团队深入思考,如何构建长效机制,以个案治理转为社会治理呢?经过大量调研,她提出采用“支持起诉+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为农民工维权开辟了高效新路径。近三年来,该院共办理涉弱势群体案件125件,追回欠薪77万余元。同时牵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资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检查,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成职能部门共清查建设项目84个,涉及账户资金为2400万余元,符合退还项目54个,已完成退还项目36个,退还金额达597万余元。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在韦慧芬心中,每一起民生案件都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每一次公正司法都维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让“化解积案”成为群众利益的“守护神”

作为一名从大山走出来的农村娃,韦慧芬深信检察官的担当不仅在于指控犯罪,也在于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富宁县平桑村人畜饮水纠纷案,便是韦慧芬践行为民初心的生动写照。

富宁县平桑村为解决饮水困难,引进安里供水公司并合法取得《取水许可证》。4年后,相关部门以审批程序违法为由撤销许可,直接影响驻地部队、医院、学校及周边千余户6千余人的饮水问题。诉讼之路历经一审、二审均未解决,公司无奈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面对这起拖延6年的“老大难”案件,韦慧芬带领办案组深入研究党中央“放管服”改革和“六稳”“六保”政策,查阅大量法律法规,厘清案情脉络与核心症结,多次走访政府相关部门并开展协商,一定要啃下这块硬骨头。最终,检察机关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建议被采纳,取水许可证得以重新颁发。一场持续6年的行政许可纠纷实现了实质性化解,村民们和供水公司敲锣打鼓送来锦旗与感谢信。该案的成功办理,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近三年来,韦慧芬带领同事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10件,制发检察建议35件、检察意见38件,采纳与回复率均达100%。数字背后,是司法权与行政权良性互动的实践,是法治政府建设在基层的稳步推进。

让“更新观念”成为做好环境保护的“代言人”

富宁县境内的鸟王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是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生物多样性极其丰富。然而,周边部分群众长期存在的非法狩猎陋习,对生态造成了严重破坏。行政机关多次打击,效果却难如人意。

韦慧芬在综合分析系列案件后认为,单纯追究刑事责任,未必能从根本上扭转观念、修复生态。她与办案团队大胆决定,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既追刑责,也索赔偿。但在深入农户调查后,他们发现5名嫌犯文化程度低、家庭困难,按常规鉴定数额索赔,很可能无法执行,案结事不了。

如何实现惩戒、教育、修复的统一?韦慧芬展现了她在司法智慧中务实的一面。她组织林草部门及被告人开展诉前磋商,提出了“经济赔偿+劳务代偿”的替代性修复方案。被告人在承担部分现金赔偿并公开赔礼道歉后,需分别无偿担任2年至4年不等的云南省驮娘江省级自然保护区鸟王山片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员和野生动物义务宣传员。

这一方案,既体现了“责任不能减”的原则,又通过“承担方式可调整”体现了司法温度,让违法行为人从生态破坏者转变为保护者,有效保护了当地的生物多样性。该案成功入选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例,被评为全省优秀办案故事。

让“精雕细琢”成为案管工作的“最后防线”

在单位里,对韦慧芬的称呼已从“韦姐”慢慢变成“韦大姐”。这个“大”字,不是指年龄,而是指她的胆大心细——办案时,她眼里揉不得一点沙子,再复杂的卷宗,都能理得清清楚楚;私下里,她对同事特别热心,新人有不懂的,她手把手地教;面对新挑战,她敢闯敢试,能把每一个“未知”都变成“底气”。

作为分管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管理等业务的副检察长,韦慧芬始终秉持“将每一起案件打造成精品教科书”的信条,以“钉钉子”的韧劲深耕办案一线,用“啄木鸟”的精细雕琢案件质量,构建起独具特色的司法管理体系。

她认为案件管理部门是检察业务的“第一窗口”和“最后防线”,在她的推动下,富宁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案件“三查三核”机制,从案卡填录到文书制作,从程序规范到实体正义,形成了全流程监管闭环。在她的带领下,富宁县人民检察院案管业务连续三年位居全州案件管理综合考评榜首,保持案卡信息填录“零差错”纪录,实现了办案量与司法公信力的双提升。她撰写的《富宁县检察院2017-2021年办理涉外案件情况统计分析报告》,以详实的数据、深入的分析,为涉外检察工作提供有益参考,荣获云南省检察院优秀检察业务数据专题分析研判报告二等奖。

“我愿意成为组织需要的那块砖。”韦慧芬常说,基层小院需要“全科医生”式检察官,哪里的工作难做,哪里的工作需要,都要义无反顾地接受挑战。近几年她工作过的岗位已覆盖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不断地磨炼让一位柔弱的女性成长为惩恶扬善的“女汉子”,让一个青涩菜鸟成长为同事和政法同行交口称赞的业务骨干,所带领的团队培养出3名全州检察业务专家。

“目标很大,也很小,要用下个十年,让自己真正成为一名基层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检察官。”这是韦慧芬对未来的展望。(云南政法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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