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召开聘请退休法官从事调解工作推进会
12月2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云南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聘请退休法官从事调解工作推进会,会上对全省加强和规范聘请退休法官从事调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聘请退休法官从事调解工作的重大意义,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做实定分止争、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传承司法智慧、发挥审判资源配置效益的高度,增强抓好工作落实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会议要求,要健全工作机制,推进聘请退休法官从事调解工作规范化运行。规范选聘条件,重点选聘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群众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廉洁自律的退休法官担任调解员。明确职责清单,结合派驻人民调解、综治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实际,细化参与调解工作的具体任务清单。加强履职监管,建立和规范日常管理考核、教育培训、任职回避、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对受聘退休法官的管理监督。
会议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聘请退休法官从事调解工作落地见效。压实工作责任,力争全省有一定规模比例的受聘退休法官担任调解员,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减轻办案压力上有显著成效。加强向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汇报沟通,推动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打造退休法官调解工作特色品牌,引导人民群众更多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会上,3名退休法官代表、1名调解组织负责人发言。会议以“现场+视频”形式同步开展,在云南高院设主会场,各中级、基层法院设分会场。(李露/文、赵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