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戒毒康复专区在大理揭牌成立
12月2日,云南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戒毒康复专区在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正式揭牌成立。

当前,毒品问题呈现出新型毒品增多、麻精药品滥用突出等新特征,尤其是滥用药物人数上升、低龄化趋势明显,给社会治理带来新的挑战。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康复工作要求,省戒毒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戒毒康复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先期在大理所开展戒毒康复试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戒毒场所作为专业戒治机构的独特优势,向社会提供专业的戒断治疗和身心康复服务。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大理所依托戒毒场所完善的康复设施、成熟的矫治经验和丰富的心理资源,举全所之力、集各方资源,有力有序推进戒毒康复专区场地布置、设施配套、功能布局等各项工作,同步优化服务流程、细化工作制度,优质高效完成戒毒康复专区建设。

与此同时,为精准掌握社会相关群体对戒毒康复工作实际需求,大理所组建工作专班,依托社会化延伸工作指导站,深入全州各县市、各单位和基层一线开展戒毒康复人员大排查、大走访、大调研,并根据排查调研情况为其制定“一人一策”科学戒治方案,建立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扶持、社会融入、预防宣教、早期干预”于一体的戒毒康复工作体系,为解戒人员和社戒社康人员提供操守保持、融入社会的专业中间平台,为吸食非列管成瘾性物质和药物滥用群体提供专业戒治服务,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切实提升特殊群体精细化服务管理水平。

大理所戒毒康复专区的成立运行,是全系统拓展工作职能、延伸服务触角、融入平安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标志着全省戒毒康复工作迈出坚实步伐。后续工作中,大理所将承担为全省戒毒康复工作探索路径、提供经验、推广示范的责任,力争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果,奋力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实现创新发展,努力为平安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戒毒管理局、大理州委政法委、州委社会工作部、民盟大理州委、州第二人民医院有关负责人以及大理所警察职工代表参加活动。(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大理州委政法委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