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创新推行“市民园长”制度探索公园共建共治共享新路径
从“政府独奏”到“社会合唱”,公园管理正成为全民参与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肥东县积极推进城市治理创新,在公园管理领域率先推行“市民园长”制度,构建起“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共建共享”的新格局,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探索出新路径。
创新管理制度,构建共建共治新格局
2025年9月30日,肥东县住建局举行首批“市民园长”聘任仪式,正式聘请王鹏、孙冬梅、周琛等9名志愿者担任公园“市民园长”,聘期一年。这一制度创新是该县深化城市治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主管部门+市民协同”的共建共治机制,有效拓展公众参与城市治理渠道。
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园长”制度充分体现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该制度既弥补了专业管理力量的不足,更引入了市民视角和需求,使公园管理更加贴近民生、符合民意。
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全方位服务体系
根据制度设计,“市民园长”主要承担五项职责:一是开展服务引导,参与日常管理,提升公园服务质量;二是发挥桥梁作用,收集反馈市民意见,畅通沟通渠道;三是参与秩序维护,劝导不文明行为,协助开展绿化养护和设施维护;四是组织文化活动,策划开展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市民游园体验;五是实施监督评议,对公园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实践成效显著,公园治理焕发新生机
自10月1日正式履职以来,首批“市民园长”积极参与公园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新任市民园长张军表示:“这个身份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我们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用心倾听民声、传递民意,努力让公园更加文明、和谐、美丽。”
在实际工作中,“市民园长”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秩序维护、行为劝导、设施巡查等工作,既有效缓解了管理压力,也增进了市民对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公园整体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总结试点经验,推动制度全面推广
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市民园长”的培训、管理和激励机制,确保制度持续健康发展。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计划将这一成功模式推广至更多公园绿地,助力城市品质和居民幸福感同步提升。
“市民园长”制度的成功实施,标志着肥东县在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取得了新突破。通过政府与市民的协同努力,正在逐步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让城市公园真正成为市民喜爱的“城市客厅”。(余魁、汤丽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