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娅

何娅,女,彝族,1979年8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普洱市景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工作中,她大胆探索,成立全省首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回检察室、普洱市首家“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她带领团队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个人信息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承办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专项,成功追回残疾人就业保证金67万余元;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专项,督促追回违规领取的基本养老金29万余元;“小作坊食品安全专项”等专项,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军人优抚待遇行政公益诉讼案,有效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她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办案始终。她积极投身普法实践,创新形式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从检二十余年,她连续十一年获评普洱市、县“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优秀检察员”、“办案能手”等称号;入选云南省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