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刚

李林刚,男,白族,1988年1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大理州鹤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从检11年,他先后历经公诉、侦监、刑执、民行等多部门多岗位历练。近年来,他先后主办和协办各类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298件,行政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在全州业务考核中2021年、2022年两年位居全州第三。在开展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中,他通过公益诉讼监督手段使鹤庆县域内金沙江及其主要支流漾弓江、海尾河、县护城河周边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相关工作经验获省检察院表彰。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理论研究、撰写调研文章,受邀参加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并作交流发言,承担最高检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并顺利结项,实现了大理州检察系统在该领域零的突破。因工作突出,他先后入选大理州第四届检察理论研究人才、云南省首批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人才库、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人才库、大理州检察机关第一批青年理论研究人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