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倩

李倩,女,彝族,1983年9月生,中共党员,现任红河州建水县司法局面甸司法所所长。她常说:“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学法用法当维护一方平安。”她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念,无论是不是工作时间,只要有人求助,她从不推诿。在处理一场纠纷时,她从法律和情理两个维度,连续调解11小时,当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一场可能升级的矛盾纠纷就此化解。十年来,她累计指导和参与调处各类大小矛盾纠纷1000余起,纠纷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她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理念,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并重,制定个性化的矫正与帮教方案,做到因材施教,以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帮助他们化解心结。针对辖区实际,她牵头组建“少数民族法治宣讲团”,每年开展10余次“双语普法”;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普法微信群,每周定期推送2至3次法律知识,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他们在外地遇到矛盾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因为出色的工作表现,她荣立三等功1次,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23年被评为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