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蔚秋

吴蔚秋,女,彝族,1972年2月生,现任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法院工作33年,她以爱岗敬业的精神、扎实精湛的业务能力,先后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荣获全省三八红旗手称号,肩负全省政协委员、全国妇女代表等社会责任。在行政审判的天平上,她以“政通人和”为目标,守护着“官”与“民”的权益。在某食品开发公司土地置换纠纷案中,该公司置换土地与相邻小区存在权属重叠,公司三年八次申诉无果。案件进入法院后,她凭借经验以调解破局,促成多方座谈协商,最终化解矛盾。面对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作为二审法官的她同样展现出司法智慧与温度,她反复与企业主沟通,最终促成赔偿协议。她还探索构建“3+N”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相关行政争议。在她及团队的不懈努力下,2024年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数分别同比下降了25.33%、45.9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高达99.75%,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9.2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