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新

岩新,男,佤族,1990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普洱市西盟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作为双语法官,他将法律条文译成通俗易懂的民族语言,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群众普法维权提供关键助力。他坚信信访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对于执行案件中来信来访群众,他通过释法说理和细致认真的思想疏导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在岗期间,个人执结案件258件,执结率100%;申请执行标的金额5955.49万元,执行到位金额2584.98万元,到位率43.4%;办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100%,终本案件合格率100%。执行信访、违法违规办理执行案件情况保持“零”的良好记录。2023年从执行部门转岗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他积极履行庭长职责,带头承办被发回重审、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截至目前审理精审民商事案件70件。从业以来,他始终坚守初心,致力服务边疆司法建设,在审判执行中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以实际行动展现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凭借突出业绩,他先后获评普洱市五四青年奖章、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执行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及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用实干守护边境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