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长莺飞,坝上田园。在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草坝镇坐落着一间扎根基层的人民法庭——草坝法庭。它不仅是定分止争的审判场所,更成了当地群众信赖的“解纷会客厅”。
应运而生:服务基层的司法前哨
2015年10月8日,为了进一步推进平安蒙自建设,蒙自法院设立草坝人民法庭,旨在使基层法庭真正成为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化解群众矛盾的新阵地。草坝法庭,下辖草坝镇、雨过铺街道、西北勒乡三地,面积425.88平方公里,辖区内居住着汉族、彝族、壮族、苗族等多个少数民族,总人口7万余人。
自成立以来,草坝法庭紧紧围绕着“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秉持着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原则,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努力满足辖区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蒙自市人民法院草坝法庭)
庭长心声:打造少诉无讼的司法阵地
“我们基层法庭每天的工作是最接近群众的,我们应当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强化司法服务职能,注重与基层组织间的联动,突出解纷止争。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以此来推进当地矛盾的化解,争取打造少诉、无讼法庭,这是我们一直努力的目标。”草坝法庭庭长刘怡苑在谈及法庭工作时表示。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草坝法庭将工作重心前移,不仅在纠纷发生后及时介入,更注重源头预防。他们深入田间地头、村寨社区,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法治讲座等多种贴近群众生活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法庭干警们深知,只有将法治理念根植于民心,才能真正减少纠纷的发生,将“少诉、无讼”的愿景落到实处。
多元解纷:“法庭+”联动模式显成效
为了更加有效地化解复杂多样的矛盾纠纷,草坝法庭积极与辖区派出所、镇政府、村委会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构建起了“法庭+”联动模式。通过这种模式,各部门的资源得以集中整合,优势互补,形成了多元解纷力量,为人民群众间的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草坝法庭积极拓展法庭职能,主动向群众靠拢,向矛盾源头和处理前端延伸。草坝法庭充分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积极与辖区党委、镇政府沟通,围绕乡村治理、绿色生态、人居环境、乡村振兴等政府中心工作,为构建乡村基层治理新模式贡献司法力量。
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时,因案情比较复杂、涉及的当事人较多,且大部分当事人住在乡镇上。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刘法官多次与草坝镇政府、原告公司的代理人及其他当事人联系,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到镇政府会议室坐下来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圆满解决了此次矛盾纠纷。
(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高效便民:线上线下融合的司法服务
通过“线上+线下”办案模式,利用互联网平台(微信、线上开庭等)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当事人可以随时随地参与到庭审活动中。
线上开庭的模式,有效解决了山区群众往返奔波、交通不便的难题,身处外地务工、行动不便的老人、或者因农忙季节抽不开身的当事人,通过线上调解、线上开庭能够更加便捷地参与司法活动。从立案咨询、证据交换到开庭审理、文书送达,一系列流程都能在指尖完成,极大降低了群众的诉讼成本,让司法为民的温暖跨越山水阻隔,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温情调解:情理法交融的解纷艺术
在实际的审判工作中,草坝法庭注重庭前、庭中或者庭后调解,法官从情、理、法多个维度出发,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女方已经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了,但是男方以不想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为由拒绝离婚。就在双方争执不下时,法官以孩子的角度为突破口,对双方进行了长时间的劝解,也告知了双方无论是否离婚,身为孩子的爸爸妈妈,也还是要关心、关爱孩子的健康与成长。最终经过法官的努力,双方对离婚事宜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
像这样的案子还有很多,一个个真实的案例,见证了草坝法庭在多元解纷工作中的努力与成果。无论是债务纠纷,还是离婚纠纷,亦或是其他矛盾纠纷,草坝法庭都会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走到群众身边去解决矛盾纠纷。也会努力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尽可能地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这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充分考虑到了实际情况,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开庭前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
在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道路上,草坝法庭通过强化联动、普法、解纷等多方面举措,在多元解纷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未来,草坝法庭将继续努力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努力让每一个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努力将人民群众之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吴甜蜜、蒙自市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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