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的勒:以法治之笔 为边疆民族团结描绘美好诗笺

时间:2025-06-25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在祖国西南边陲,云南西双版纳,这片被云岭大地深情拥抱的瑰丽之地,傣族、哈尼族、布朗族等多个少数民族和谐共生,编织出一幅绚丽多彩的民族团结画卷。在这片充满希望的土地上,一位心怀法治梦想的“双语法官”——玉的勒,以法律为剑,以双语为翼,为边疆的和谐稳定与民族团结进步书写着动人的篇章。

用“温度”化解“心结”,架起边疆群众“连心桥”

公平正义不仅仅是一句响亮的口号,更是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傣族女法官玉的勒,充分发挥自己的少数民族语言优势,以“傣语+汉语”双语沟通模式,成为了连接法律与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

在审理案件时,玉的勒十分注重调解工作,她深知调解是化解矛盾的“润滑剂”,对于一些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如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她会更加谨慎地处理,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传统文化,努力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在一起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纠纷案中,原告系当地傣族家庭,想要将孩子接到自己身边抚养,玉的勒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多次深入双方家庭,用傣语与他们促膝长谈。她了解到,双方和平分手后并无深层矛盾,只是缺乏沟通。于是,她从孩子的成长出发耐心劝解,向双方家庭阐明利弊,最终原告同意尊重孩子的选择,让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玉的勒用“傣语”沟通,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更准确地了解他们的诉求,破除了传统的“结案了事”“就案办案”的思维模式,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这种贴近群众的处理方式,不仅赢得了少数民族群众的信任和赞誉,同时也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使司法公正真正落地生根,成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

法治“春风”进万家,打通法治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近些年,玉的勒积极投身到法治宣传工作,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双语”优势,定期深入挂钩帮扶点、学校、农村,用双语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走进校园,她为孩子们举办生动的法治讲座,用有趣的故事和互动游戏,激发孩子们对法律的兴趣;走进社区和农村,她对照普法宣传手册,用“傣语+汉语”的方式介绍法律常识和维权途径,提供法律咨询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走进热带雨林,她化身“雨林法官”,用傣语向靠山吃山的村寨群众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参与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探索司法保护西双版纳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新方向,努力为绿洲撑起司法保护的巨伞。

时常有傣族“咪淘”(傣族大娘)拉着玉的勒说:“玉法官,还是你讲的法律知识通俗易懂,以后遇到问题就知道怎么应对了。”玉的勒的法治宣传工作如同春雨,滋润了边疆群众的心田,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一颗颗法治的种子在边疆的土地上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绘就边疆法治“新画卷”

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再到员额法官,玉的勒一直奋战在办案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多年来,玉的勒先后办理各类民事案件1000余件,凭借出色的工作表现,于2018年被评定为“双语法官”。

“深深扎根边疆是我的理想。未来,我一定要充分用好法律专业知识、发挥好双语优势,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边疆各族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为维护边疆的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玉的勒说。(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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