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绿春县法院”)立足主责主业,围绕服务大局,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合拳”,力争高效、实质性化解涉企纠纷,为企业减轻诉累,以法治之力,激活营商环境的“一池春水”。
高效解纷,赋能发展磅礴动力
“没想到这么快就到账了,太感谢了!”
“谢谢法官及时解除对我公司账户的冻结,现在公司可以正常生产经营了!”
2024年,原告甲公司以乙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为由,将乙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在第一时间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保全裁定书。
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且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本着“定分止争解企忧,纾困解难促发展”的原则,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充分发挥调解中心集约解纷作用,联合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和调解员一方面耐心向被告释法说理;一方面从诉讼成本、经营形势、双方难处等多方面因素出发,劝说双方换位思考。
最终,双方自愿和解,被告当即履行55万元欠款,法院第一时间对该公司的账户解除冻结。这既合法保障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减少了对被告生产经营的影响,达到了双方共赢的效果。
该起案件是绿春县法院践行前端解纷的生动实践。绿春县法院依托设立在诉讼服务中心的调解中心,不断吸收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中来,打造“多方齐参与、机制共健全、流程更高效、矛盾早化解”的多元解纷工作格局,特邀入驻人民调解组织1个、行业调解组织1个、司法行政调解组织6个,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的行业特点和优势,提升涉企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效能。
同时,绿春县法院持续探索“以保促调、以保促执,保调一体化”,畅通完善“立审执”内部流转机制,努力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多维发力,精准“滴灌”特色产业
绿春是典型山区农业县,茶叶、橡胶、香料等是主导产业。近年来,依托立体气候和生态优势,绿春县构建了“7+N”特色产业矩阵,县域经济发展质效显著提升。
在护航绿春特色产业良性发展中,绿春县法院着眼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发挥两个人民法庭“前沿阵地”“神经末梢”的作用,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地方产业发展的“细枝末节”中,坚持从服务产业发展、加强司法保护、促进基层治理、保护农民权益等方面重点发力,为绿春经济的蓬勃发展注入强大法治动能。
“如果不是法庭帮忙,我们的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回来。法庭是真心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当拿到欠款时,11名茶农紧紧握着法官的手感叹道。
老王从事苗木供应业务,与老李等11名茶农有多次合作。5年前,老王从老李等茶农处购买了一批茶叶苗木,但仅支付部分货款后便没了下文。老李等人多次催促,均被老王以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搪塞。眼看辛苦钱打了水漂,11名茶农无奈来到大黑山人民法庭起诉。
“现在我一下子真没办法拿出那么多钱,等我手上这批苗卖出去,我马上还钱。”
“做生意讲究诚信,这笔钱这么多年不给,你好意思吗?以后谁还敢和你做生意?你今天不给钱就别想走出这道大门!”
法庭内,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情绪激动。因老王的确存在困难,为了既支持老王的正常生产经营,又保证茶农权益,还考虑到双方未来可能存在的合作机会,承办法官从法、理、情角度站在双方立场上为其分析利弊,在村组干部和乡镇工作人员等多方力量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一周后,法庭接到老王打来的电话:“法官,我已经凑够钱了,今天我们一起去把钱付给茶农。”在法官和村组干部的见证下,老李等11名茶农拿到了被拖欠的茶叶苗木款,为这场矛盾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如何推动“小法庭”发挥护航产业发展“大作用”?近年来,绿春县法院不断优化人民法庭建设,通过与当地相关部门建立联动调解机制、开展巡回审判、打造特色法庭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力促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推动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在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中,平河人民法庭就地开展巡回审判,并就常见的山林水土纠纷对旁听村民进行普法宣传、答疑解惑,力促“审理一案、治理一片”。针对各类纠纷中反映出的农户法律意识淡薄、交易往来凭证不规范等情况,2个法庭运用“村、企下单,法庭接单,进村入户”的模式,走进茶园、橡胶林、田间地头,开展针对性、系统性的精准普法活动,有效满足辖区群众多元化的法治需求,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
善意文明,助企纾困添翼赋能
一边是面临停产的被执行人,一边是因货款被拖欠陷入经营困境的申请执行人,绿春县法院均衡保护双方权益,帮助双方脱困“重生”……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到现场依法准备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工厂老板向执行干警诉说难处,表示近年来工厂经营困难、债务繁多,无法一次性拿出80000余元的欠款。执行干警确认被执行人的客观情况后,为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努力寻找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与被执行人正常经营的平衡点。
执行干警一面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一面建议申请执行人从有利于债权实现的方式考虑执行方案,积极引导双方互相理解。最终,双方经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以被执行人工厂内的茶叶产品和茶几板抵偿欠款,案件顺利执结。
依托“规范+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绿春县法院在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前提下,因案施策、刚柔并济,既适时适宜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追究拒执罪的方式提高执行威慑力,又以给予企业履行宽限期、案外人提供担保等“放水养鱼”的柔性方式,不断描绘出“两难”变“多赢”的生动画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绿春县法院将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持续提质增效、做实定分止争,以法治“善为”不断激活营商环境“一池春水”,涵养经济发展“满目青山”。(张梦、绿春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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