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昭通市公安局强化警银协作,成功拦截两笔以“乡村振兴国家扶贫项目”为由转移的群众被骗资金共计78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
今年3月,家住江苏省某地的刘某某在微信上接到一个语音电话,对方称现在国家有一个乡村振兴的政策,只需要注册一个APP,就可以得到279万的扶贫金,正好缺钱的刘某某心动不已,当即就下载了名为“乡村振兴”的APP。安装注册后,对方称想要得到279万“扶贫金”,必须要先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交易明细等信息。
刘某某提供后,对方称审核已通过,但刘某某的交易流水不够,需要到异地“包装流水”,提高银行卡额度才可以收到“扶贫金”,并表示不用担心机票、车费、住宿费等费用,这些费用都可以报销,同时出去的这段时间,还会支付刘某某一天一百块的误工费。
就这样,刘某某在对方的指示下从江苏出发抵达昭通市昭阳区。
2025年3月20日早上8时许,刘某某与对方派来的“工作人员”碰面,将自己的手机、银行卡提供给对方,并配合将转入卡内的40万元取现,没想到刚取钱,就被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的民警当场抓获,被一同抓获的还有与刘某某对接转移资金的“背包客”张某某。
2025年3月,家住贵州省某地的叶某在网上看见一则扶贫项目的广告,叶某按照广告内容下载了“乡村振兴”APP,安装注册后,在APP中的“客服”称,只需要配合他们完成“走流水”任务,简单进行收款、取现、转账操作就可以领取“国家扶贫款补助”。
深信不疑的叶某向对方提供了银行卡号和身份证照片,随后,对方称“扶贫金”申请到了,但需要到昭通市昭阳区领取。
为领取“扶贫金”,叶某按照对方指示从贵阳坐车到昭通市昭阳区。2025年3月21日早上8时许,叶某与“客服”派来的“工作人员”碰面,将自己的手机、银行卡提供给对方,待银行卡收到钱后,配合将转入卡内的38万元取现,哪想取到钱后当即就被等候多时的民警抓获,与叶某同时抓获的还有负责对接转移资金的“背包客”汤某某。
警方提示,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勿因贪图一时之利,出租、出售、出借或者直接使用银行卡、电话卡以及互联网账户帮助他人转账,成为诈骗分子洗钱的“工具人”。(昭通市公安局供稿)
(责任编辑: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