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司法权威,按照云南省高院的统一部署,2025年2月以来,红河州法院牢固树立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坚持激励与打击并重,多举措扎实推进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有效震慑失信被执行人,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州法院共查找被执行人下落2640人次,向社会公布失信名单12期共185人,拘传被执行人407人;移送拒执罪线索9人9案,准备移送15人14案;执结案件2931件,执行到位案款33486.16万元。
完善机制建设,深化部门协作
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并增进同协助单位的信息共享,深入推动联合惩戒,进一步优化打击合力。建立“政法委协调+公检法协同”的全链条打击模式,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侦查、起诉、审判环节证据标准统一、办案流程衔接,形成“查控、研判、移送、打击”闭环体系。
创新执行措施,拓宽线索来源
构建立体化线索收集网络,创新推行律师调查令开具承诺制,收到律师调查令申请后符合条件的48小时内开具律师调查令。同时,完善“专业执行+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依法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悬赏公告、限期交付车辆公告,着力提升查人找物效率,汇聚起共建诚信社会的强大合力。
确保移送质量,完善移送流程
组织刑事、执行法官干警进行实务研习,对拒执行为的认定标准、证据固定、移送衔接等关键条款作深入探讨,强化对拒执罪相关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成立专门团队负责拒执线索的初步筛查、证据收集等工作,由执行局法官专业会议讨论决定拒执案件线索是否移送,经完善相关证据、商请刑事审判庭讨论法律适用问题后依法进行移送。
用好强制措施,精准打击拒执
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释法析理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既向被执行人耐心释法促其主动履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又对抗拒、逃避、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彰显司法权威。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建宣传矩阵,营造舆论氛围
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的特点,积极利用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发布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情况,普及相关涉执法律常识,累计获得近10000次阅读量。工作推进中,打造出“蒙法利剑—亮剑拒执”“哈尼利剑2025—亮剑拒执”等一批响亮宣传品牌,推动形成“不敢拒执、不能拒执、不想拒执”的社会舆论氛围。
深入打击拒执犯罪、切实解决执行难,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全州法院有力护航红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红河州法院将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发挥职能进一步提升打击拒执、解决执行难工作水平,有效遏制抗拒、逃避、规避、妨碍执行的现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罗旋、韩定宏、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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