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年味渐浓,返乡的务工人员刚回到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景福镇勐片村就发现家乡有了许多新变化。
曼乃箐小组路口建设了“法景融合”的微公园,村民多了一处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宋家村小组改扩建的道路宽敞通达,人车出行更加方便;河坝子小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入户道路干净整洁,绿化美化增姿添彩;田野里作物种类繁多,村庄里炊烟袅袅,一盏盏新安装的路灯犹如一颗颗闪亮的星星,点亮了美丽的小山村,照亮了乡亲们回家的路,更温暖了群众的心。
自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以来,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洱中院”)选派精干力量组建驻村工作队,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在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加大项目、产业、为民办实事等帮扶资金拨付,用真帮实扶的生动实践持续推动结对帮扶行动走深走实,不断彰显责任担当。
倾力帮扶助振兴
2024年以来,普洱中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定点帮扶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按时轮换3名驻村工作队员,及时拨付驻村工作经费、为民办实事资金、人居环境提升综合治理项目资金,院工会积极组织购买帮扶产品,在儿童节向勐片小学捐赠书包文具。院领导多次实地调研勐片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挂包干警、派驻队员除定期到挂包村走访外,日常还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保持同挂包群众的联系,及时、准确了解定点帮扶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帮扶群众解决所急所需。2024年,共投入各项资金近30万元,做到组织领导有序、帮扶措施有力、工作推动有效。
发展产业促增收
继续巩固发展壮大勐片村集体经济,做好青贮饲料加工厂的运营增收。2024年,加工打包饲草近1000包,村集体经济收入近30000元。同时,积极推进落实新产业,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共同商议,决定在勐片村发展水果香橼和佛手种植,通过农户出资一半,普洱中院帮扶资金补贴一半的方式集中购苗,截至目前,共种植水果脆皮香橼和佛手8181株,种植农户108户,合计种植面积120亩。
香橼产业的落地,给勐片村民增收带来了希望。驻村工作队员纷纷表示,将继续协助村“两委”将香橼产业发展好,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打造属于勐片村的“一村一品”。
完善设施强基础
“以前这条小路坑坑洼洼的,可难走了!现在道路扩宽改建硬化,还装上了路灯,出行真是太方便了!”在宋家村小组道路硬化完工现场,村民们竖起了大拇指。
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宋家村小组村民自发组织捐款修建小组道路,以主人翁精神推动小组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展现了团结、合作、奋进的力量,也为其他小组开展工作提供了借鉴,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但由于小组农户自筹资金有限,施工存在困难,为支持宋家村小组实施进组道路扩建项目建设,驻村工作队通过实地调研、入户走访,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积极向上申请专项资金,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为“履职清单”,顺利完成小组道路扩建。同时,向帮扶村捐赠太阳能路灯100盏,完善村级路灯照明设施建设,在19个村民小组入户路口、活动场所及村部周边主要路段进行安装,极大改善了村民的出行条件,畅通了群众的生产路、发展路、幸福路。
(施工前)
(施工后)
美丽乡村换新颜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为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普洱中院驻村工作队在勐片村开展河坝子小组人居环境提升综合治理项目,涉及30户126人;经过改造提升,完成了串户路硬化、污水治理、美化亮化、花池建设、路灯安装,村庄面貌焕然一新。河坝子小组村民王太兴高兴地说:“这是利民的大好事!感谢党的政策,感谢法院的扶持,道路硬化后,我家卖猪买饲料都方便多了,污水不乱排,我们小组的环境也更美丽了。”
同时,通过单位资金帮扶与村民捐款捐物、投工投劳相结合,在曼乃箐小组入口处打造了一个集法治文化熏陶和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无量第一松”法治文化主题微公园,既为村民休闲观景提供好去处,又为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提供阵地支撑。
发挥优势促治理
发挥专业特长、立足村情实际,积极探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方法路径,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精准法律咨询服务等措施,使定点帮扶村镇逐渐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有效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2024年以来,驻村工作队共开展法治宣讲活动50余次,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协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6起,调解成功率100%。为村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比如为本村一村民及时追回未成年人打赏充值款,有效保障了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为村民提供买卖合同范本,并就合同签订中的注意事项、法律风险与防范等给予提醒,实现法治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定点帮扶工作开展以来,普洱中院与勐片村已不仅仅是结对子的帮扶关系,更建立了深厚的情谊。普洱中院将继续扛牢定点帮扶的政治责任,高标准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监管,督促工作队厘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路径,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把初心写在行动上,把使命落在岗位上,在矢志奋斗中续写乡村振兴新篇章。(李敏、曾显荃、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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