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向大会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云南省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贯穿监督办案全过程,努力让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8814人,起诉68022人,不批捕15218人、不起诉11929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5926件,因证据不足不捕的案件下降11.75%;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898件,依法排除非法证据110份。对“减假暂”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306人。
民事检察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6531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意见323件,监督意见采纳率同比上升29.81个百分点。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对涉虚假诉讼案件提出监督意见179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到位”的期盼,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674件。
行政检察坚持一体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受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 9700件。审查行政生效裁判检察监督案件729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4件。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730件,防止以罚代刑;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5067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54件,其中争议十年以上的46件。
公益诉讼检察坚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184件。适用磋商结案1875件,提出检察建议3068件,98.16%的案件在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587件公益诉讼案件提起诉讼,法院全部裁判支持。督促治理被污染的林地、草原、湿地4743.69亩,回收和清理生产生活类固体废物54.41万吨;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共价值2.56亿元,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661万元。
深入参与反腐败斗争。对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提起公诉1200人,同比上升4.35%。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331人。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依法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建立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工作机制,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职务犯罪、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25人。(张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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