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好发挥法律指引、教育、规范作用。今年以来,庐阳区生态环境分局严格落实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相关规定,持续推进柔性执法工作做细做实。
落实轻微免罚。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的要求,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充分给予企业适度容错的空间,让企业在更加宽松的环境中健康成长。2024年,共对5起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不予处罚金额27.45万元,让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了宽容政策的利好。
推行罚教结合。不断加强对企业的技术和政策方面的帮扶和指导,2024年以来分局共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培训、企业信用评价培训、固废管理培训等10余次培训会议,累计培训企业人员500余人次。通过培训学习,切实提高了企业的环境管理业务水平和环保责任感。
提升监管实效。除了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外,庐阳分局还重点推行非现场执法,对纳入“执法正面清单”、污染小、环境信誉好的企业尽量做到无事不扰,有效减轻企业的负担;充分发挥自动监控系统“执法哨兵”作用同时利用好走航监测、无人机巡查、高空瞭望等科技手段开展环境监管,让非现场执法更有效率。
(责任编辑:沈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