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张宇会见载誉归来的“全国模范法官”汤燕萍,代表中院党组向汤燕萍表示崇高的敬意和热烈的祝贺。普洱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定云,思茅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米思哲参加会见。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40个单位“全国模范法院”称号,授予65名个人、追授4名个人“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其中,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汤燕萍获评“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张宇表示,汤燕萍以实际行动书写了对党忠诚、担当作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是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的杰出代表,集中展现了普洱法院的良好形象。希望汤燕萍以此次表彰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奋斗精神,树立和维护好自己的先进典型形象,以楷模精神引领全市法院干警争先创优。
同时,号召全市法院大力学习汤燕萍先进事迹,汲取榜样力量,以坚定的政治信仰、深厚的为民情怀、严谨的工作作风、廉洁的职业操守,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要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推进普洱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普洱实践作出积极贡献。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典型选树的“后半篇文章”,用汤燕萍的崇高精神鼓舞人、激励人、引领人,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做先进的浓厚氛围。
期间,汤燕萍畅谈获奖感受、分享工作心得,表示将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把组织的关心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内在动力,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将宝贵经验和优秀品质传承下去,继续努力做好“传帮带”,争取在工作岗位上再立新功、再创佳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马丽莉、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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