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父母的赡养问题,我们兄弟姊妹四人近6年不来往了,现在问题解决了,心中疙瘩解开了,过年过节大家相互走动,热闹又幸福,连老人的身体都比以前好多啦。”申请人毕某某握着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感激地说,这是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司法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真实写照。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牟定县司法局以矛盾纠纷排查为抓手,实行乡镇定期排查、居村日常排查,重要节点每日排查,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集中排查的“大排查”制度,探索出了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机构作用
充分发挥司法所、村“两委”、网格员、“法治副村长”以及普法志愿者等贴近群众、熟知情况的优势,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走访。加强对特殊管理对象的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建立清单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容易产生上访、群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做到实时记录和汇总研判,以获得预见性的信访信息。对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纠纷,能化解的及时化解,不能及时化解的,向当地政法委员、党委政府报告,并作处置分流、预警报告,避免问题久拖不决而引起不良后果。实现了从“坐等上门、被动调解”到“主动排查、主动解决”的转变。
坚持多方协调联动,建立健全案件跟踪联系机制
积极推动与法院、公安、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将司法所、派出所、律所纳入“三所联动”机制中,分别由司法所和律所担任“主力军”和“参谋”,在强强联合中融入“法、理、情”,提升矛盾纠纷调解质效。探索引入人社、检察院等多方力量参与,形成“三所联动+”工作模式,认真践行“化解一个矛盾,就是减少一个案源、减少一个访源、减少一个诉源”的诉源治理工作理念。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跟踪回访机制,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跟踪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落实村干部、人民调解员跟踪联系,掌握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及纠纷发展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稳控措施。
狠抓调解队伍建设,着力推动纠纷多元化解能力
通过动态调整、补齐短板、精品打造三个层面全方位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不断优化调解队伍结构,注重吸纳懂法律、有能力的人员加入,不断充实队伍力量;联合法院、检察院、派出所、律师事务所、调解委员会等职能部门,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通过以案释法、案件点评、调解工作实践等方式,提升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化解重点、疑难、复杂案件的业务水平。2024年以来,共组织各类培训7次,参培人数达2560人,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员487名,1名调解员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有力地推动队伍建设迈入专业化、职业化“快车道”。
坚持“普法+调解”双发力,两融合绘就源头治理新画卷
以矛盾纠纷化解为切入点,以法治宣传教育为着力点,实现调解与普法的有机融合,在调解工作中,精准开展普法工作,通过以案释法、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增强群众对法律的理解和认同,达到“调解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充分考虑当地的风俗习惯、人情事理,使调解结果既能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又符合公序良俗,提高了调解协议的履行率,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新的贡献。
2024年以来,牟定县7个司法所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979场次,预防纠纷325件,受理矛盾纠纷1472件,成功调解1447件,调成率98.32%,有效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普蓝依、牟定县司法局、牟定县委政法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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