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基层人民法院集中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情况

时间:2024-12-06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12月6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基层人民法院集中召开新闻发布会,景洪市人民法院、勐海县人民法院、勐腊县人民法院分别就强化诉源治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以及食药安全工作方面等工作进行新闻发布。

景洪法院:强化诉源治理,提升审判质效

景洪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强化矛盾纠纷前端治理责任,主动加强内外联动,抓牢矛盾纠纷源头性疏导、实质性化解、综合性治理的发力点,构建诉源-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诉源治理体系,有效实现了诉讼案件减量和审判质效提升。

通过加大案件非诉分流力度,景洪法院在人民调解、专业调解、公证调解、仲裁调解共同参与的多元解纷模式下,至今年11月底,诉前委派案件11331件,占民事一审登记案件数的87.13%;调处成功3113件,调解率较去年同期上升25.24%;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由年初的20.73%下降至10.29%。同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多元调解”小程序调解纠纷4446起(含诉中调解案件),有效缓解法院人案压力,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勐海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显成效

近年来,勐海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在勐遮人民法庭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三年来,勐遮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926件,结案率94.3%,调撤率88.84%。案件连续同比下降,先后获评“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省优秀法庭”。

通过深化“56字”民族特色审判工作法,法庭专门配备有傣族、哈尼族等少数民族干警,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法析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在巡回办案时主动邀请村寨中有威望的长者,比如傣族的“康朗”、哈尼族的“龙巴头”等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协助调解,在调解中融合风俗习惯、宗教礼仪、村规民约,通过双语审判化解矛盾。

勐腊法院:食药安全工作守护民生安全

近年来,勐腊法院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积极延伸司法触角,推动打击犯罪与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全力确保辖区人民群众饮食和用药用械安全。

三年来,勐腊法院受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9件9人,并处罚金共计4.3万元,生产销售的蔬菜、食品均未出售,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依法履职办案的同时,勐腊法院积极参与勐腊县区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活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中的配合协作,实施食品药品行业从业禁止,形成惩治合力,共同推动食品药品市场安全有序规范,坚决守住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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