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举行“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颁授仪式暨少年审判工作座谈会

时间:2024-12-05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徐兴客 王娟

12月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盘龙法院举行“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颁授仪式暨少年审判工作座谈会,进一步传达学习全国法院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座谈会精神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意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祥为盘龙法院颁授奖牌。

在全国法院少年法庭成立40周年座谈会上,盘龙法院被评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盘龙法院是云南省最早成立少年审判合议庭、探索少年审判专业化的法院,也是最早建立挽救触法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司法试点项目的法院,探索形成了庭审中坚持“三查”“四教育”、执法上保证“三要”、“合适成年人”参与、“圆桌式审判”“三个延伸”等行之有效的经验。

云南高院、昆明中院、盘龙法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并邀请当地政法委、人大、政协、教体局、关工委等建言献策。座谈会要求,要按要求抓好少年审判工作落实。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做实做好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保护,做好司法救助,用好司法建议;坚持依法办案与促推治理相统一,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促进少年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

要广泛宣传少年法庭四十周年成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和“宪法宣传周”活动部署,结合云南法院实际,认真开展“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宣传活动,以生动鲜活、丰富多样的形式宣传少年审判工作成绩,传播法治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围绕热点问题,结合典型案例,分层次、分类别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弘扬遵规守法风尚。

要加强调查研究,学习先进经验。积极向上海市长宁区法院等先进法院学习,学习工作思路、审判思维、保护理念,不断更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理念和思维,提高工作能力。坚持对内挖潜,在坚持“合适成年人”参与、“圆桌式审判”“三个延伸”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要依法公正裁判,坚持双向保护。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好“教育、感化、挽救”“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宽容但绝不纵容”原则,加大依法办案力度,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要零容忍,绝不姑息。要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被侵权人的保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联动相关部门开展综合帮扶,帮助解决就学就业、生活救助、心理疏导等实际困难。

要建强专业队伍,提升保护质效。各级法院要建强专业、稳定的善于背景调查、跟踪回访、沟通协调、社会治理的少审法官队伍,将司法保护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更好完成案件办理、参与社会治理。

要加强源头预防,落实综合保护。全省法院要将少年审判工作与“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强前端预防、源头治理。用心用情做好婚姻家事审判工作,督促履行好抚养教育义务,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民事、行政案件,消除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及时向相关部门和行业提出针对性司法建议,推动相关领域堵塞漏洞、化解风险。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联合相关部门力量做好家庭教育指导,以审判实践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等具体措施落实落地,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展。(徐兴客、王娟)

(责任编辑:君君)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