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坚持“预防为主、行业互补、多元联调”的工作理念,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着力点,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落脚点,不断优化矛盾纠纷源头多元化解机制,合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新格局。
完善体制机制,构建全方位调解组织体系
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组织体系,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衔接联动机制,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与综治中心、派出所、法庭等对接,规范有序推进“警调对接”“诉调对接”工作,通过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及时感知群众、企业需求,强化调解效能,形成“分级分层管辖、工作上下联通、矛盾基层吸附”的调解运行机制,不断延伸联调触角,凝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目前全县89个村(居)委会,建立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105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有调解员48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7名,兼职人民调解员480名。
深化“诉前调解”,探索多元化解纠纷路径
结合“一村一警一法官一调解员”和89名法治“副村长”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推进以县综治中心统筹抓总,公安、法院、检察、司法配合,相关乡镇平安法治办、村居委会、各调解组织共同参与的多元解纷模式,采取上门法律服务、现场化解的方式,全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引导当事人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矛盾,切实将矛盾纠纷化于萌芽、止于未发、防于未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据统计,截至2024年10月,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276件,调解成功1251件,调解成功率98.04%;行政调解27件;法院诉前调解1015件、调解成功924件,调解成功率91.03%。
用好“司法确认”,打造多元化解纠纷格局
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多元化纠纷调解工作模式,对当事人自愿调解且没有在乡镇一级组织调处的诉前矛盾纠纷,由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负责,采取“分流交办、限时办解、未办结回流”的闭环运转机制,将矛盾纠纷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分流至乡镇调解,调解力量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接受派单,并及时组织调解,对调解成功的实行线上司法确认,实现了受理分流、纠纷调解、达成协议、司法确认等全程线上办理,切实提高了调解质量和效率。2024年以来,进行司法确认调解协议493件。(牟定县委政法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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