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至20日,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奔赴云南普洱,通过“专题培训+难题会诊+实地调研”的形式,为当地法院干警传经送宝、答疑解惑,助力西部地区法院司法能力水平整体迈上新台阶,更好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专题培训练好“基本功”
此轮授课中,讲师团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二级高级法官潘勇锋以“公司类纠纷审判疑难问题研究”为题,结合自身审判经验和相关的典型案例,就股东出资责任、股权转让相关问题、隐名出资相关问题、新《公司法》重要修订内容进行深度剖析和详细讲解,引导干警既要深入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又要把握其背后的法律原则、立法精神及实际操作中的复杂情况,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讲师团成员、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法官周荆围绕“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对合同诉讼的影响”,重点讲授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保全、履行和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内容,引导干警深入理解相关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找准处理合同纠纷的关键所在,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难题会诊对症“开良方”
“在特殊案例中,如何平衡原告与抵押债权人之间的利益?”“针对涉外的建工案件,该如何调取检材?”座谈答疑会环节,普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垠松向讲师团介绍全市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审理情况。来自普洱中院、思茅区人民法院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人员,就审判实务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提问。、
讲师团结合司法实践经验逐一进行解答,提供精准指导,建议干警要抽丝剥茧审理,严谨缜密分析,厘清各层脉络,让案件的证据链闭环,还原事实真相,正确适用法律。同时,要用好用足法答网、案例库,深挖典型案例,总结办案经验,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提高能力、推动工作的有效动能。
与会干警纷纷表示,这次难题会诊如同一场“及时雨”,进一步帮助大家理清了工作思路,校准了认知偏差,解开了实践困惑,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受益匪浅。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补齐短板弱项,提升能力水平,持续推动案件提质增效。
实地调研掘出“金点子”
期间,讲师团一行还前往思茅区人民法院、宁洱县人民法院开展实地调研,通过与当地法官、群众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摸清基层实践的急难愁盼,发现基层工作的特色亮点,为破题掘出“金点子”。
讲师团一行对普洱法院在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打造“茶法绿网”生态司法保护品牌、多元解纷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建议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贯彻到工作各个环节,持续深挖“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丽人志愿调解室”等特色品牌内涵,加强实质化解纠纷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各族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他们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展望未来,普洱法院将以此次巡回授课活动为契机,学深悟透,以学促干,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学习借鉴兄弟法院先进经验和做法,共同续写“山海情”,共绘“法治梦”,以新理念、新作为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马丽莉/文 马丽莉、张琢、杜毅/图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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