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古城,诗画临安;老街旧巷,古韵新生。幽深典雅的旧式住宅是云南红河建水古城的特色民居,承载着这座城市许多历史记忆,然而,由于住房条件逼仄等原因,老房子的邻里之间难免产生各种摩擦纠纷。
一个月前,居住在老宅里的马大哥就遇到了这样的烦恼:因为邻居一个改善生活条件的愿望,平静的生活时常被打破……
一堵老墙,多年心结
位于建水县曲江镇老街的房屋系原告马大哥的祖传私有产权房,与被告杨先生的老房子共用一堵自东向西的墙体。为改善生活环境,杨先生将自己原有的老房子拆除重建。
杨先生的居住环境是改善了,但这可苦了马大哥一家。马大哥称,在重建过程中,因被告杨先生挖掘、浇筑地脚梁导致该共用墙体倾斜与马大哥的房屋脱离,形成宽约10厘米左右的缝隙,致使马大哥一家无法正常使用该墙体。令人担忧的是,该墙体存在随时可能倒塌的风险。
马大哥随即找杨先生理论,经村委会、司法所多次组织调解无果,杨先生仍未加整改,围墙始终维持上述状况。2024年10月,双方矛盾激化,再起纠纷。马大哥想着自己年事已高,为彻底解决心结,不让邻里间多年的矛盾转移到下一代,故而诉至建水县人民法院曲江人民法庭。
老街旧巷里“小案”的背后,不仅关乎法理的公平正义,还关乎守望相助的邻里之情。承办法官李栋梁考虑到这起“小案”不仅要“事了”,更要“人和”,翻阅卷宗材料后他决定前往纠纷现场,一方面是为查看侵权造成的直接后果,另一方面是想了解双方争执的焦点。
登门走访,寻求突破
雨后的曲江镇,安静而灵秀,穿过曲曲折折的石板路,法官来到有着旧时光印记的老宅里,可眼前的景象却让人五味杂陈——两家共用的墙体歪歪倒倒,周围也因疏于打理而破败不堪。
“你家建房我不反对,但是不能给我家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现在必须将共用墙体恢复原状!”纠纷现场,原告马大哥怒气相对,一见面就争吵不停。
“这堵老墙要修也应当是你们自己修!当初我们施工的时候是经过你家同意的,现在怎么翻脸不认了?”被告杨先生则气势更盛。
当年杨先生施工是否得到马大哥允许,施工方案是否协商一致,已难以查清。尽管可以通过举证责任分配等法律规则得到一个法律上的结果,但耗时耗力,效果也不一定好。如果就案论案一纸判决,执行起来也存在难度,非但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甚至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两败均伤的结果。
世间百态,人情冷暖。就本案而言,表象是邻里间因谁修缮共用墙体起争议,根源却是马杨两家几代人的积怨与矛盾。如何将邻里的烟火气和老墙的历史感共同留在这方寸之间?承办法官分别做起了两家人的思想工作:“作为相伴半个多世纪的老邻居,我们不应该把纠纷留给子孙,应该把邻里间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传给他们。妨害情形已然存在,大家看看有没有可能协商一个都能接受的整改方案?”
将心比心,以情换情。两家人听罢便不再争执终于坐下来商量,虽然依然板着脸,但关系有所缓和,不再如先前那样剑拔弩张,此时或许他们心里已认同解决纠纷、邻里和睦更为重要的理念。
冰释前嫌,案结事了
“真诚永远是必杀技。”在承办法官李栋梁看来,相邻纠纷用这句网络热词来形容很贴切,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理解他们的困难,真诚沟通,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度就会逐步提升,进而就能促进案件取得进展。
老街旧巷的纠葛,家常里短的矛盾,法官一边倾听村民诉求,一边释法说理。为进一步帮助修复邻里关系,法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调解工作中,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同时法官告知双方在邻里关系中,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以和为贵”“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美德,便能减少许多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
两家人沉默了许久,在回忆,也在思考。或许是出于法官融情于理的耐心疏导,或许是相伴多年来邻里情谊的感召,也可能是对未来生活的理性选择……马杨两家最终就老墙的修复签订了和解协议:“由原告马大哥对两家的共用老墙进行修缮,被告杨先生一次性补偿原告8000元作为墙体缝隙的修缮产生的费用。”
修缮了“老墙”,解决了“心墙”。两家人便这样各退一步,老房子里的其乐融融又回来了。
“最是街巷邻里情。这起案件的调解就是在法律的框架下让邻里之情被唤醒、被激发、被治愈。凭借着这份邻里之情,我们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也凭借着这份烟火人间里固有的人情味,可以让包容宽恕成为可能,让调解结案成为可能。”看到邻里两家人和好如初,承办法官感慨地说。
民生无小事,看似寻常的“小案”,背后其实都是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的热切期盼。作为一名身处化解纠纷一线最前沿、服务群众第一线的人民法庭法官,李栋梁真切地感受到了办好每一件“小案”的意义,矛盾调处的方式在变,纠纷化解的能力在提升,不变的是法官在老街旧巷间、人间烟火里对“邻里情”的守望。(褚梦洁、李栋梁/文 李栋梁/图 建水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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