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5日从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11月4日起,合肥车主可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行驶证。
7月1日,公安部推出实施公安交管8项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其中,在北京、天津、苏州等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惠及面,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分3批,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资料,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
据介绍,除了机动车状态为转出以及扣押、被盗抢、注销或强制注销、事故逃逸、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等依法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不得申领外,其他车主均可申领电子行驶证。
除了本人出示使用外,车主还可授权电子行驶证给他人使用。电子行驶证还可以下载使用,本人和授权使用人均可下载,下载的电子行驶证有效期限最长为7个工作日。
据悉,电子行驶证可用于办理定期安全技术检验,处理交通违法、事故,申请市区通行证等公安交管业务。在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涉车业务,需要核验机动车信息时,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采信电子行驶证办理。
机动车所有人或授权使用人在保险公司办理车辆保险承保或者理赔手续,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车辆抵押贷款时,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等也可以采信电子行驶证办理。个人在租借车辆、二手车交易时,也可出示电子行驶证告知机动车状态,或通过“交管12123”APP扫描他人电子行驶证二维码,获知和核验机动车状态信息。(任海怡 刘星辰)
(责任编辑:沈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