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儿健身?学校的体育设施是否应向公众开放?健身场地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怎么办……打造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活力城市,合肥需要一部怎样的地方性法规?
为人民履职尽责,立人民需要的法,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合肥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条例》。《条例》围绕政府职责、规划建设、开放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靶向聚焦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中更为具体的堵点,在法治轨道上规范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
立法保障“全民健身”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是发展群众体育,增强人民体质的重要基础。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着力解决实际问题,颁布实施《合肥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条例》,是这一做法的又一生动注解。
市人大常委会一直都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2021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情况调研,深入了解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调研组强调,要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学习借鉴先发地区好经验好做法,因地制宜增加设施供给,探索运营管理新模式,推动群众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3年12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包括快乐健身行动在内的市政府关于10项暖民心行动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近年来,合肥市全民健身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也面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够优、维护管理不够到位、区域发展不够平衡等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合肥需要高瞻远瞩地系统谋划,更需要一部地方性法规给予长远充分的法治保障。
为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短板,结合工作实际,市人大常委会着手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立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启动条例立法调研,并将《条例》制定列入2024年立法实施类项目。
这是一部饱含民意的法规,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在立法调研座谈中,相关专家、人大代表、基层群众纷纷给出建议,希望通过立法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完善相关服务保障,营造更好的全民健身氛围。
今年8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合肥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条例》,已经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第一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走在了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地方立法工作前列。《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合肥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解决“健身去哪儿”难题
《条例》共有26条,结构明晰,重点明确。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这一“小切口”,以“小快灵”的立法形式,针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优、维护不力等问题强化制度设计,确保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不断优化。“坚持有几条就写几条,推进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
《条例》按照市、县(市)区、乡镇、社区四个层级分类规定了应当建设的公共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为推进“体绿结合”,《条例》规定,建设体育公园应当融合绿色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空间,并配备相应的健身设施。此外,《条例》鼓励社会力量在商务办公区、产业园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社区中心等建设室内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在居住区健身场地设施配建上,《条例》规定,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配建健身场地设施,已建成居住区未达到规定配建标准的应当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健身场地设施。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是否需要对外开放一直备受关注。《条例》规定,公办中小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和节假日向公众开放并公布开放时间。公办高等院校应当创造条件,利用寒暑假等非教学时间向公众开放体育场地设施。鼓励民办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在非教学时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健身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
为加强信息化建设,《条例》规定,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为公众提供预订、查询、报名等服务。
《条例》还靶向聚焦一些更为具象的堵点,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不足、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等问题,保障了体育惠民利民的民生福祉、健身健康需求,规范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公共性、公平性、均等性,使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有法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推动我市构建高质量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法治保障,对于增强全民健身意识,提高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优化依法治体环境,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条例》的出台是合肥市体育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将为合肥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提供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
合肥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条例》学习宣传列入本年度普法工作重点,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主动学、带头学、认真学,力争做到全域覆盖、全员覆盖,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为《条例》施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做到全员培训、全面对标,帮助、指导相关部门、业务人员掌握条款内容,吃透立法精神,把准立法宗旨,切实增强《条例》落地实施。
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付诸实施。为更好地贯彻《条例》,当前,合肥市已经谋划了一系列有力行动。
合肥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条例》要求,合肥市正在加快辖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建设,摸清底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的场地和经费,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保证《条例》的贯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同时,建立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纳入综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等。建立通报约谈机制,督促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得到快速有效解决,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满意度。
下一步,合肥市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抓紧制定和完善与《条例》相配套的办法措施,确保各类资源保障精确到位,各项创新机制具体落地,各项工作目标稳步推进。
群众事无小事,《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进一步提高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硬件”水平,助力合肥市全民健身工作实现“质”与“量”的双重提升。
(责任编辑:沈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