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地处云贵交界,作为滇黔锁钥的重要通衢,既是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主要聚焦地,承担着民生大计,又是畅通两省经济社会交流的连心桥,联接着营商环境,人民法院在这里设置派出法庭,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作为派出法庭的庭长,陈夏宽深知他办的不仅仅是一个案件,更是当地群众的民生,对未来生活的美好向往。这个案子表面看就是个取水纠纷,案子不复杂,在法律上就是一个确定权属再行分配的问题。但在用水紧张的春耕时节,这个案子又有了复杂性,处理不好,既影响了生产,影响了群众当年的直接收入,还可能会影响到两个唇齿相依的村寨的关系。
作为一个在基层一线最前沿历练17年的资深民事法官,办过数千案件的陈夏宽对民事法律关系熟稔于心,依着法条写个判决书很快,可他没有一判了之,他从这个案子清晰的法律关系背后看到了多重利益复合、多种观念纠结的复杂,他选择了更耗费时间、心力的调解。他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大学生,他深深懂得只有把这个问题的根子解决了,今后才不会再出现这样的矛盾,当地群众才能没有后顾之忧地投入到生产生活中。这个矛盾调解好了,当地群众对法院、对公平正义会有一个更清晰的认知,对基层社会治理将起到鲜明的导向作用。
在陈夏宽的审判理念里,没有小案子。在这个案子的处理上,陈夏宽把握了三个要点,敏锐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力图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首要是切实做到法律关系理得清清楚楚、法律后果讲得明明白白,让群众在诉讼中感受到尊重,让群众有获得感,继而信任法庭、信任法院、信任法律。陈夏宽通过阐明法律,让群众明确水源的权属归于国家,说明法律的底线;通过县水务局的专业技术人员,把群众对水量的担忧解除,打消疑虑;通过对双方做工作,剖析利害,疏导双方达成一个可接受的调解方案,及时高效地解决了用水纠纷,涉诉群众迅速回到春耕的生产秩序中。
其次是真正做到“如我在诉”,山连山,水连水,人心连人心,这个案子背后就是人心,要通过调解打通心灵的壁垒,让人民群众有安全感。在群众对法庭有抵触情绪时,陈夏宽没有“来硬的”,而是敏锐地抓住了“人心”这个关键,从他坚实的群众基础出发,到群众中去了解案件来龙去脉,从而破题。他眼光放远,用水纠纷解决了,还把用水安全考虑进来,协调修路、协调保护水源,让群众的生产生活有安定的保障。
再次是力争做到以案释法,把一个案子办成让涉诉群众心服口服的好案子,也办成让当地群众学法明理的好案子。近二十年的基层一线司法审判工作,让陈夏宽深深明白,没有比一个真真实实发生在身边的案件更好的普法教材了。这个案子解决后,当地群众对法院更信任了,司法公信力的根基更坚实了。群众的心踏实了,幸福感也来了。
用水纠纷案只是陈夏宽办过的案子中普通的一件,而陈夏宽也是广大边疆地区法官中普通的一员。正是有这样深谙民心的法官俯下身子为人民司法,用心用情解决矛盾调解纷争,前仆后继,在心与心之间架起桥梁,共同铸就了绵延祖国西南的司法脊梁。(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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