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政法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 部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时间:2024-10-12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1010日,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13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重要回信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对省委政法委机关党纪学习教育进行总结,部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回信情真意切、意蕴深厚、催人奋进,既是对盟誓代表后代的亲切关怀和勉励,也是对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的极大激励和鼓舞,更是对云南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奋斗引领。会议强调,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全省政法机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政法工作职能职责,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继承和发扬“民族团结誓词碑”优良传统,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扎实推进维护政治安全、强边固防、基层治理、政法领域改革、促进公平正义等各项重点任务,为助推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认为,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委机关党员干部经受了一次系统的纪律教育、深刻的思想洗礼和严肃的党性锻炼,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明显增强,委机关风清气正良好环境持续巩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提振。会议强调,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是终身课、常修课。全省政法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坚持常态长效,把纪律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做到对象全覆盖、教育无例外、监管无空白。要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上持续发力,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深化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把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和保障激励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既遵规守纪又积极作为,以实绩实效推进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云南省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曹洋)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