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月11日,在组织召开的听证会上,成功促成该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签署了和解协议。
厘清办案思路
该案经县法院一审判决及再审驳回后,当事人杨某某仍不服生效判决、裁定,认为法院判决中关于误工费及护理费赔偿认定事实不清,标准过低,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案件受理后,围绕申请人诉求,检察官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护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调阅一审、再审卷宗、到申请人所在地村委会实地调查、走访保险公司、行业协会、保险行业监管部门;与法官沟通研讨,对案件事实及适用法律等问题详细核实,厘清办案思路,认为采取民事检察和解能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探寻矛盾症结
在明确办案思路及方向后,检察官听取了杨某某的诉求和保险公司的难点疑虑,与双方进行有效沟通,探寻矛盾症结,寻找解决矛盾的方法。检察官向双方阐述案件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关联案件处理情况,并分析了诉讼的利弊,帮助双方理解对方立场,促进当事人由对立转向对话。经过多次沟通,被申请人保险公司方与申请人就误工费、护理费达成一致认识,由保险公司对申请人追加赔偿9000元。检察官跟踪督促其在三日内落实支付,申请人也向检察机关撤回了监督申请。
彰显检察温度
听证会现场,申请人杨某某表示:“我是农民出身,字也不认识几个,没想到我的事情能够得到检察院这么用心地对待,真的很感谢检察官,耐心反复的给我讲道理、讲法律,打开了我的心结,解决了困扰我很久的问题,让我感受到了检察温情。”
被申请人保险公司的经理表示:“正是因为检察官认真全面的调查取证,向我们分析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经济发展、现实务工情况以及案件处理结果带来的利弊,才让我们逐步改变提升了服务意识理念,增强了社会责任担当,坚定争取总公司支持,促成本案和解,让我们感受检察监督的力度及温度。”
听证会结束后,申请人杨某某将满含谢意的锦旗送到办案检察官及保险公司代表手中,沉甸甸的锦旗不仅代表着申请人对检察办案的认可与满意,更是检察机关、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三方共同努力绘就的一幅美丽新“枫”景。
通过案件的办理及召开听证会,推动形成符合法律和牟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平公正价值取向,为下一步研究形成规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误工费、护理费赔偿标准奠定基础,减少社会矛盾。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秉持最高人民检察院“三个善于”理念,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无论涉案标的多与少、简单亦或复杂,都坚持精细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民生案件。始终坚持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法律监督化解纠纷,定分止争的双重职责落实到每一个案件,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牟定县委政法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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